大数跨境

最新通知!今起,重大调整!

最新通知!今起,重大调整! 海博TV
2023-01-08
2

最新通知!
1月8日起,迎来重大调整
关乎你我日常生活

外交部:

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1月8日起,实施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其中包括:

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


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对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取消“五个一”“一国一策”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


对国际邮轮,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放开。


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等等。

取消目的地为北京

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

1月6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取消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取消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现公告如下:


一、自1月8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取消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


二、自1月8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至2022冬春航季结束,各航空公司可自行选择北京或原第一入境点城市运行航班各航空公司的入境点城市信息可以在航空公司官网上查询;自2023年夏秋航季开始,航空公司按照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和民航有关法律规章持航线经营许可运营国际定期客运航班。


三、废止《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2号)、《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3号)等三份公告,自1月8日零时(北京时间)起废止。


五部门:今起,这些行为

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论处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


《通知》指出,随着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综合考虑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需要对相关法律适用作出及时调整,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刑事案件。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香港

与内地实施首阶段“通关”

1月8日起将实施首阶段“通关”,每日最多6万名港人从海陆空不同口岸“过关”进入内地,其中约5万人可经陆路口岸前往内地。港澳码头、机场、港珠澳大桥不设人数限制。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自1月8日起,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

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自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不再对自香港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逐步有序全面恢复内地与香港、澳门陆路口岸客运和水路客运,为出入境人员快捷通关提供便利。


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香港签注。根据香港、澳门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


绥芬河、东宁:口岸恢复正常开放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1月8日零时开始,正式恢复绥芬河公路口岸旅检通关,内地与俄方人员正常往来。

入境人员(含司乘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新冠感染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入境,无需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原则上应转阴后入境。


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持健康申报信息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海关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恢复办理内地居民赴俄旅游、务工、商务签注,以及公路口岸旅客跨境运输,为出入境人员快捷通关提供便利。


黑龙江省东宁市:1月8日起,取消东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货物品类、包装、运输方式等各类因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恢复东宁口岸常态化运行(海关有特殊规定除外)。



今日起正式“乙类乙管”

请收好这份最新防护指南



新闻多看点:1月7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出《关于实施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
《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保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部分地方因药品供应不足考虑临时性扩大医保药品目录的,可参照省联防联控机制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目录,由省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提出临时纳入当地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期限及报销类别,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后执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来源: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

编辑:傅鲤榕

审核:高佳丽 林晓东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往期推荐

明天0时起,取消!

2023,带上福再出发

紧急召回!涉及这些品牌

无陪护病房!“赔本改革”背后的民心账~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海博TV
海纳百川,博闻天下;福建发布,视频力量。
内容 10485
粉丝 0
海博TV 海纳百川,博闻天下;福建发布,视频力量。
总阅读7.3k
粉丝0
内容1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