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虹力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受访者却无一例外地
被以“工作能力不足”为由
要求进行培训
并许下“五年就业保证、丰厚薪水”
的诱人承诺



记者调查发现
求职者们所说的三天试岗
属于试听、试训、实操
而“五年的包就业”承诺
实际上是提供
最长5年的就业服务
内容包含自主就业
推荐就业以及双选会


并称公司已遵循
就业服务协议
为学员提供就业保障服务
向合作公司推荐学员就业

因此公司拒不接受
培训结束之后
提出退费的诉求

律师 张新翔
张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具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任何培训费。
此案件本身涉及复杂的多方合同关系,根据求职者描述的情况,这起案件很有可能属于新型“骗局”。这三家公司很可能以高薪工作为诱饵,诱骗求职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个认识,通过贷款的方式向他们支付了培训费用,造成财务损失,很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张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147条,一个行为人受到重大误解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进行撤销的,撤销之后合同受到的损失,是根据受到误解的程度来衡量——要结合公司提供了多少服务,求职者受到了多少误解,在此基础上,进行最公平的分配。
截至目前为止
双方还是无法达成一致诉求
求职者们表示
后续他们也会将此事诉诸法律
求职非小事
求职者们千万要
睁大火眼金睛
绕开陷阱
拒绝套路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编辑:荆子玉
审核:卢和光、陈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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