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自己的买车经历,王先生显得有些激动。去年11月30日的时候,王先生支付了9万元定金,在今年的1月17日提到了车。王先生说,购车款中有3万元直接扫了店内的二维码支付,剩余的6万元分了几次转给销售人员,再由销售人员转给4S店。当时销售人员告诉王先生,车辆的铁牌还没下来,车子可以先开走,等第二天铁牌下来就给邮寄过去。
可是,车子开出4S店没多久,王先生就察觉车子有些不对劲,新车的方向老是会跑偏,他马上把问题反映给了销售人员。而对方却说,新车嘛,开一段时间就好了。

王先生说,到了第二天也就是1月18日,他发现根本联系不上卖车给他的销售人员了,铁牌也没有按原定的时间邮寄出来。与此同时,他的另一把车钥匙、绿本、行驶证、身份证,这位销售人员也都没有邮寄给他。春节后,4S店有工作人员联系上王先生,告诉他年前接待他的销售人员,因为涉嫌违法,已经被警方带走了。
这下王先生彻底慌了,他想起提车之后的某一天,他意外发现,自己从4S店提回的车,车架号后四位是1755,而之前验的车,车架号后四位是1753。尽管两辆车颜色、外观、配置都一模一样,但是王先生觉得,4S店交付给他的车存在跑偏现象,是4S店把车“调包”了。

于是,王先生要求4S店给他换车,据王先生说,4S店直接拒绝了他的要求,理由是合同上没有写车架号,他们就没有义务解决。而在王先生看来4S店的这个说法很扯,因为车子是11月30号签的订车合同,但是12月20多号才到的4S店,签合同的时候,根本不可能提前知道车架号,更不可能写进合同了。不过,微信上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车架号。
王先生认为,他是在4s店内扫码付款买的车,那么现在车子出现了问题,理应找4s店理赔,但是呢4s店却以销售已经被警方带走为由,表示没有办法解决接下来的问题,对此,王先生显然无法接受。
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4S店,店内两名负责人接待了王先生,其中一位刘经理表示,王先生所说的部分内容并不属实,很多事情4S店并不知情,包括销售人员庄先生与王先生的整个销售过程,他们也并不清楚。
据他们所知,王先生至今还欠销售员庄姓男子一笔一万元的款项没结清,而这个说法也得到庄姓男子妻子的证实。


据了解,目前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了此事。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李曼鑫、吴洁
编辑:陈馨凝、林婉莹
审核:卢和光、王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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