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女士今年57岁,在厦门的一家餐饮企业上班,今年4月份,她在后厨工作时不慎摔倒骨折,企业也支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可在5月23日,王女士却突然被告知,她的治疗费用企业将暂停支付,这是为什么呢?
老人工伤骨折 企业只支付住院费 后续费用要协商
王女士的儿子说,他的母亲王女士,在厦门一家餐饮企业后厨从事洗碗工已经三年多。4月3日下午3点多,王女士在后厨捞油的时候突然摔倒,4月4日,王女士到医院检查,发现左股骨颈骨折。


王女士的儿子说,母亲没什么文化,不懂医学常识,没有第一时间去医院,但是店里,也没有赶紧送母亲去医院,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
王女士确诊左股骨颈骨折以后,医生提出了两套治疗方案,一种是换关节手术,另一种是钢筋固定,考虑到王女士年纪相对比较大,最后选择了换关节手术。

王女士所在的餐饮企业,先后支付了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共计4万多元。不过,到了5月23日,餐饮企业负责人突然跟沈先生说不再支付后期的费用,进入协商调解阶段,这让沈先生着急。
据王女士的儿子说,前几天,他们有员工来医院,然后企业负责人跟医生进行沟通,但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沟通的。目前病人还没有恢复,这个医疗费用,企业就给停了。

餐饮企业不再支付费用以后,目前已经产生欠费1600多元。虽然王女士的手术已经完成,但是目前还在治疗康复过程,而据儿子沈先生从医生那边了解到的情况,换关节手术的治疗和康复周期比较长。

所以王女士的家属们,还是比较担忧。在病人还没有出院的情况下,企业方为什么要暂停接下来的治疗费用呢?
餐饮企业负责人江先生表示,王女士受伤后,他们有支付了相关治疗费用,也有请护理人员帮忙照顾。5月22日,公司也确实派员工到医院找医生了解情况。

不过据王女士的儿子说,5月24日,母亲王女士已经办理了出院,餐饮企业也结清了相关费用,后续双方将进一步协商。
餐饮企业负责人江先生表示,前期的费用,我们都已经支付了,王女士出院后,她要以什么样的等级来跟我们谈,比如说她觉得这是十级伤残还是九级伤残。按照规定,我们会去配合。
律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仍可进行工伤认定
律师表示,王女士是女职工,年满57周岁,已经超过了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因为没有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王女士继续签订了劳动合同,王女士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一步,是要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二步,工伤认定之后,在医疗期结束,可以继续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的残疾等级的鉴定,以及停工留薪期的鉴定,还有就是她是否需要护理的,以及护理程度护理期限这个项目的鉴定。
最后,这几项鉴定明确后,才可能够算出她依法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项目及具体的待遇金额。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郭碧福、吴洁
编辑:张晓抒、郝晶
审核:卢和光、段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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