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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播出后,“网红律师”抖音号被下架!

新闻播出后,“网红律师”抖音号被下架! 海博TV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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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现场》栏目播出了《抖音平台网红律师代理工伤案件 套路还是骗局》的新闻后,(此前新闻链接:《注意!抖音“网红律师”竟然诈骗?已有多人上当》)抖音平台将名为“工伤法律法规科”的用户进行了封号。记者之前曾多次联系该号的使用者宋扬,却一直被拉黑,但4月29日,宋扬突然主动联系上《现场》记者。




“工伤法律法规科”抖音被封号
宋扬给记者打来电话


宋扬在电话中,向记者表达了他的诉求。



要通过保险理赔
才能进行工伤认定?
律师:二者没有必然关系


先来回顾一下4月28日的《现场》栏目播出的新闻,来自四川的李先生在福州一家电梯公司工作,2022年他在工作中受伤,李先生的儿子——李晓春通过名为“工伤法律法规科”的抖音号,找到了自称是律师的宋扬,请他帮忙维权,并了解到宋扬所在的公司名为“福建永时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在宋扬的帮助下,李晓春的父亲和用人单位以及施工方签了一份三方协议,协议内容是“甲方福建康耐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乙方李福志以及丙方安装队长,同意保险公司认定的10万元伤残赔偿款直接转到李福志账户后,即为履行完全部义务,三方再无争议”。李晓春说,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父亲被鉴定8级伤残,但签了这份三方协议后,用人单位对于工伤赔偿部分分文未付,他们提起复议也被法院驳回。最终,李晓春的父亲只得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10万元意外伤害赔偿。期间,李晓春向宋扬支付了近3万9千元的各项费用。

 


李晓春说,他父亲受伤时是62岁,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而且没有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像宋扬说的那样,要先通过保险理赔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呢?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李双阳律师表示,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说劳动过程的相关工作记录、工资记录、证人证言、工作服、工作牌或者是当事人和劳动单位之间的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等,都可以用来证明劳动关系。只要证明了劳动关系,那么,当事人如果在劳动过程当中受伤,就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


 

宋扬认为,保险公司的10万元意外伤害赔偿,是在他的帮助下李先生才拿到的,并不是对方所说的一分钱没赔到。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李双阳律师则认为,商业保险理赔和工伤赔偿是两回事,不能把这10万元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赔偿当成是工伤赔付的费用,因此可以认为李晓春的说法没有问题。



接受法务公司委托的律师
属于违规代理
被律协通报批评


而福建永时法务公司的宋扬并不是律师,李双阳律师表示按照律师法,福建永时法务公司不能代理这样的诉讼案件。李晓春告诉记者,宋扬都是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劳动者维权并获取报酬,当案件调解未果需要开庭诉讼时,宋扬就再委托其他律师进行诉讼。在本案中,宋扬就委托一位王姓律师开庭,而这样的委托也违反了律师法的相关规定,5月10日,王姓律师接受了福州市律师协会的调查并被通报批评。


李晓春说,节目播出后宋扬也多次与他通电话表示要和解。5月10日宋扬约李先生在福州三叉街的一家麦当劳餐厅见面签署和解协议,并拍了和解视频。



双方签署和解协议
第一笔2.2万元到账


记者看到和解协议中写着,甲方也就是福建永时法务公司的宋扬支付乙方也就是李先生共4.4万元,分两次付清,第一笔2万2千元签署协议后当场支付。第二笔2万2千元付款的条件是,删除所有新闻媒体报道,删除在宁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地址确认后弹出的甲方图片,撤回所有对甲方不利的诉讼及报案等。在签订了有关协议后,5月10日,李晓春收到了第一笔钱款共2万2千元

 


协议要求下架报道
李晓春:他是骗子
只想挽回损失


李晓春说,福建永时法务咨询有限公司已经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单,他和福建永时法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宋扬签署这样的和解协议,只是想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和解协议中,福建永时法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宋扬提出要删除对自己不利影响的报道、报案、诉讼等要求,如果不能履行,李晓春就要向甲方退回收取的费用。李晓春认为福建永时法务咨询有限公司没有资格代理他的案件,宋扬以律师的身份欺骗他,给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李晓春认为宋扬是诈骗,但是宋扬却是这么说的。



李晓春:
其他网络平台上还有虚假宣传
希望有部门能监管


李晓春说,经过协商,5月14日,宋扬又退还了他一万元,但是李晓春还是认为,福建永时法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宋扬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生意,已经有多位农民工反映委托宋扬维权而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李先生也向福州市司法局投诉


在4月28日的新闻播出后,工伤法律法规科的抖音号被下架了。但一周后,又有一个宋扬头像的“工伤法律法规科”的抖音号继续上架。



多方核实资质 “野生律师”代理
须谨慎


在此,也建议大家在寻找律师代理案件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多方渠道核实律师的执业资格,按照法定途径上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切莫听信网络平台所谓的“网红律师”的忽悠。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李欣锐、陈宇

编辑:陈馨凝

审核:李鸿宇、黄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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