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案件聚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案例,引发网友关注。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交警认定无责,送人者仍被索赔
交警对于艾小姐被撞的事故进行了调查,认定死者艾小姐负主要责任,撞人的驾驶员车速过快,负次要责任,沈先生跟此次事故无关。但死者家属追究完肇事驾驶员责任,获得了百万元赔偿后,又一纸诉状,把沈先生告上法庭。
2024年4月17日,崇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沈先生作为被告出庭,和他一起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KTV公司代理人。艾小姐家属向两被告共同索赔75万多元。

面对死者家属的索赔诉请,沈先生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无论作为驾驶员还是作为朋友,都尽到了义务,死者的死亡是她自身醉酒引起,和他没有关系。KTV代理人则表示,交通事故是艾小姐离开KTV后发生的,而艾小姐在KTV消费期间并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所以原告的索赔于理无据。
经过实地调查,法官发现,事故路段路面平整,艾小姐下车的地点和目的地相隔不远。法官认为,沈先生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为了保护善意行为人,法官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沈先生不需要进行赔偿。
有网友认为,把醉酒的人放到路边,多少有点考虑不周。
@未知数:我认为送人的那位朋友要承担责任,把两位醉酒的人送到马路边存在危险。是好心,但考虑不周好事变坏事。
@马克丝:送醉酒的人还是送到家吧,之前自己也喝醉过,躺在外面,幸好被外卖小哥给叫起来了。
还有网友表示,赞同法院的判决,善意的人应该受到保护。
@陆锡鑫:法院判决没毛病,人死了确实很不幸,但不能作为讹人的理由。
@绿色家园:法律是公正的,恶意控告也要负法律责任。本例中好心人并没有预料到醉酒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最多是经验不足。不能因为做好事但结果不理想而追究责任。
@田园:维护善意行为这点太正确太重要了,不然的话有些人自己行为不慎发生意外都向别人索赔。
@灿-Sandy:法官判决是公正的,不然以后乐于助人这句话都会从我们的视野淡出了,没人敢做了。
来源:新闻晨报、案件聚焦、 澎湃新闻
编辑: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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