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的曹女士拨打《现场》栏目的热线电话说,她在福州波士隆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了一辆奔驰E300L豪华轿车,汽车销售告诉她说,可以领取15000元的购车补贴,然而在曹女士下了订单,马上就可以提车的时候,销售又突然告诉她,这笔补贴不能领取了,曹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曹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在浙江宁波经商,买了一辆19万元左右的奔驰二手车,上的是浙B的车牌。现在她回到福建省内生活,想买一辆新车。经家人推荐,9月16日,曹女士来到了福州波士隆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选购。曹女士说,她看上了奔驰E300L豪华轿车,接待她的销售黄女士说,曹女士的情况满足《福建省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里的条件,曹女士用旧车车牌可以申请到15000元的补贴。



曹女士说,她觉得整体价格比较优惠,于是,在9月16日当天下了订单。但是她跟销售沟通的涉及到补贴的相关内容,并没有体现在汽车购销合同当中。

曹女士说,这个细节没有体现在合同里,总让她隐忧担心。万一外地车牌不能享受这个补贴怎么办?于是,她在微信上反反复复跟销售黄女士确认,浙江牌能否享受1万5千元的补贴?销售明确表示,旧车卖掉了以后可以直接申请。


但是,到了要提车的时候,一切都变样了。



曹女士认为她受到了欺诈,那么事情是否真的像曹女士所说的这样?9月23日,记者来到了福州波士隆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厅里的一块展牌上写着:“换新政策,奔驰加礼,国家补贴升级。根据最新国家政策以旧换新,可享15000元补贴”。

而在现场,自称是销售主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销售黄女士下午不在。于是曹女士又尝试拨打销售黄女士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福州波士隆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这位销售主管表示,针对曹女士置换补贴的事情,公司方面没有做出过任何纸质承诺。而且置换补贴政策是国家出台的,从执行到推广,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销售黄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呢?对此,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吴烨律师认为,本案不构成欺诈。因为欺诈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主观上故意隐瞒,并且做出虚假陈述,而这个案件当中,销售黄女士在补贴解答服务过程中, 可能对政策解读存在一些误解或者做出了错误的解答,而导致曹女士不能享受补贴,但这项目补贴是属于国家公开公示的,每个人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第二,曹女士能否取得补贴并没有在合同当中约定,因此,这个案件并不构成法律上的欺诈。
吴律师表示,虽然销售黄女士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但这不代表销售黄女士和福州波士隆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没有问题。

吴律师建议,接下来曹女士可以进一步向总部进行投诉,要求总部让用人单位对销售黄女士做出相应的处罚。9月25日,曹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把新车提走了,并向福州市晋安区商务局投诉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需要时间去核实相关情况。
最后,吴律师也给大家提个醒:首先,如果消费者在买车的过程当中,有相应的补贴,自己也可以去咨询补贴的发布部门,或者咨询律师,进行权威的解读,避免被销售误导。 其次,消费者自身特别在意的条款,一定要把约定明确地写在合同当中,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刘诗琪、陈遒
编辑:陈馨凝
审核:卢和光、黄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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