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因为能让生鲜食用农产品看起来像开了“美颜”误导消费者,从2023年12月1日起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3月15日,《现场》栏目曝光了省内多地市场“生鲜灯”出现回潮的现象。(此前链接:禁令实施两年多,省内多地市场又现“生鲜灯”)节目播出后,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处置的呢,记者调查的厦门两家市场的“生鲜灯”是否还在继续使用?记者进行了回访。
3月17日下午,《现场》记者来到厦门第八菜市场发现,“阿杰五香”摊位依然使用红罩红光照明灯。
而在厦门槟榔菜市场附近的真真厦港卤味店,记者看到在几盏白光灯中夹杂着一盏红罩照明灯。
小龙女海鲜店内的多盏红灯已被拆除,仅留一盏红罩照明灯。这两家店的工作人员都说,市场监管部门在3月16日有来检查过。
3月18日上午,记者跟随厦门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槟榔菜市场,看到市场内的所有摊位及附近的真真厦港卤味、小龙女海鲜都已更换为白光灯。
厦门筼筜市场监管所四级调研员陈宏伟表示,节目播出以后,他们立即采取了行动,于3月16号早上7点20分,分三个小组出动,对事发地点进行了排查,总共收缴了25盏不合格的灯,对发现有使用生鲜灯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马上下架换掉。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202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重点是销售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等产品,严格禁用生鲜灯,卤料、熟食则提倡不用生鲜灯。
3月18日下午,记者在厦门第八菜市场看到,“阿杰五香”摊位的照明灯也已整改到位。
厦门鹭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温友辽表示,他们对经营者进行劝导,对灯具进行相应整改,里面的灯光,也换成了白炽灯。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使用生鲜灯,首次被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
厦门鹭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温友辽表示,他们会加大对市场巡查力度,对于发现的生鲜灯会依法进行处理。
厦门筼筜市场监管所四级调研员陈宏伟表示,下一步他们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对生鲜灯进行严格禁止,特别是在食用农产品销售这方面,把它整改到位,确保消费者在购买生鲜农产品的时候,能够看到它原本的颜色,放心购买。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现场》记者
编辑:张晓抒
审核:谢予川、卢和光、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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