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 命
林礼华为漳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 定
林礼华代理漳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陈爱棋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 命
俞志凌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小红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雅璇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庭长
廖书茵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罗德渊、郭兰君、陈少华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接 受
洪泰伟辞去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
杨尚庞的漳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 去
俞志凌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小红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盖华丽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廖书茵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兴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戴维政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锦棋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维维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漳州人大
编辑:彭玥
审核:王智辛、段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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