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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建筑防水卷材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文件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建筑防水卷材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福建新建工防水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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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服务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的总体要求,以“三个转变”为指导,以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导向,紧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需求,通过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带动各行各业抓质量,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认真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制约产品质量提升的原因和症结,指导生产企业加强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动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和引领效应的示范项目(区)。强化对外联合与对内协作,推动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加快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产品质量提升格局。通过一个个产品的质量提升,使重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升,2015年度稳定在9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围绕总局确定的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车用汽柴油、电线电缆、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重点产品,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同时,结合本地区经济特点和产品质量发展需求,开展符合区域产业特点的质量提升行动。

  2.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综合运用许可准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执法查处、区域整治、质量约谈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内生动力;通过构建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良性选择机制,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3. 扶优治劣、标本兼治。找准推进质量提升的切入点,加强标准贯彻与产业政策引导,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通过典型示范与政策扶持,解决制约产品质量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4. 上下联动、内外联合。注重凝聚合力,综合施治。对内,与履行各项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职能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发力;对外,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联合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协调一致,共同行动。


  二、重点任务

  (一)儿童用品质量提升。(略)

  (二)装饰装修材料质量提升。(略)

  (三)节水产品质量提升。(略)

  (四)厨房用具质量提升。(略)

  (五)纺织服装质量提升。(略)

  (六)车用汽柴油质量提升。(略)

  (七)电线电缆质量提升。(略)

  (八)复混肥料质量提升。(略)

  (九)建筑防水卷材质量提升。以分类监管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辖区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全覆盖,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AA类企业。总局组织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各省级局要组织各地开展辖区生产企业全面清查,摸清企业获证情况;继续开展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和查处无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约谈假冒伪劣和无证生产监督不力的地方政府。对监督检查发现不再满足许可条件、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要依法撤销、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清理企业制定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以及通过改变产品名称规避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违规行为。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国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信息平台”作用,加强质量信息披露和质量违约信息反馈,使平台成为深化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信息载体。

  (十)食品包装材料质量提升。(略)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质量提升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落实。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对质量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将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确保可评可考可操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要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强化质量监督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学生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的积极性,建立质量提升合力推进机制,形成中央与地方、部门与行业、企业与社会协同推进的质量提升新格局。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要狠抓落实,通过一个个产品、一个个产业的质量提升,积小胜为大胜,努力突破质量发展瓶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带动各行各业抓质量。要注重实效,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使监管成效得以提高,企业责任得以落实。

  (四)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质量提升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将质量提升行动作为质量月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倡导安全消费理念,普及产品质量知识,提高公众质量意识,为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按照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结合各地经济与产品质量发展的特点、阶段,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及时制定本地区质量提升行动的配套措施。要注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思路。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的新经验、新成效,于2015年8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谭辛鹏、巴多佳

  电 话:(010)82262213、82262216

  邮 箱:tanxp@aqsiq.gov.cn

      badj@aqsiq.gov.cn

  附件: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数据统计表


附:全文及附件下载

   加 急 国质检监函〔2015〕202号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

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质检总局

2015年5月12日

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服务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的总体要求,以“三个转变”为指导,以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导向,紧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需求,通过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带动各行各业抓质量,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认真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制约产品质量提升的原因和症结,指导生产企业加强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动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和引领效应的示范项目(区)。强化对外联合与对内协作,推动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加快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产品质量提升格局。通过一个个产品的质量提升,使重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升,2015年度稳定在9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围绕总局确定的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车用汽柴油、电线电缆、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重点产品,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同时,结合本地区经济特点和产品质量发展需求,开展符合区域产业特点的质量提升行动。

2.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综合运用许可准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执法查处、区域整治、质量约谈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内生动力;通过构建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良性选择机制,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3. 扶优治劣、标本兼治。找准推进质量提升的切入点,加强标准贯彻与产业政策引导,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通过典型示范与政策扶持,解决制约产品质量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4. 上下联动、内外联合。注重凝聚合力,综合施治。对内,与履行各项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职能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发力;对外,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联合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协调一致,共同行动。

二、重点任务

(一)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儿童用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2〕841号)精神,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部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各地要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4〕612号)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按时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统计表,并继续加大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总局组织对童装、童鞋、童车、玩具、儿童家具、纸尿裤、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7类儿童用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处理抽查不合格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针对专项行动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检验机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召开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原因,加强标准、检验知识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培训,帮扶企业提高质量管控能力。加大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实验室”宣传活动。儿童用品集中产区质量监督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联合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检验机构,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儿童用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

(二)装饰装修材料质量提升。各地要结合实际,以量大面广的人造板和涂料产品为重点,加大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加大不合格企业曝光力度,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总局组织对实木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强化木地板)、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等人造板材,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建筑用外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地坪涂装、防水涂料等涂料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林木制品质量提升的意见》(国质检监联〔2013〕215号)精神,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生产许可、加强证后监管,共同开展人造板质量提升活动。各地要加大监督抽查质量约谈工作力度,对质量问题突出的、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开展质量约谈,对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区域质量问题突出的集中区域质监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质量约谈。要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行业性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组织行业协会、质检机构和相关企业共同开展质量分析会,帮扶企业提高质量管控能力,加强行业质量分析,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装饰装修材料集中产区质量监督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区域综合整治,促进区域产业质量提升,积极培育人造板和涂料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

(三)节水产品质量提升。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2〕407号)精神,会同水利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节水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国家节水政策的落实。总局组织对淋浴用花洒、水嘴、陶瓷坐便器、滴灌带、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等7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处理抽查不合格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将抽查结果通报水利部门。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要联合水利部门,组织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开展质量分析,加强质量标准、节水要求和检验知识的宣贯培训,帮扶企业提高质量管控能力。节水产品集中产区质量监督部门要联合水利主管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区域综合整治,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节水性能,促进区域产业质量提升,积极培育节水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

(四)厨房用具质量提升。总局组织开展电磁灶、家用燃气灶具、厨房机械、吸油烟机、电烤箱、微波炉、电饭锅等7类厨房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厨房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强化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查处。结合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检验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开展质量分析和研讨,指导帮助企业分析原因,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控能力。对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浙江、广东等厨房用具集中产区质量监督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检验机构,推动产业聚集区加快建成厨房用具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推动厨具行业转型升级。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引导正确消费。

(五)纺织服装质量提升。总局围绕休闲服装、床上用品等重点服装产品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对羽绒服装、羊绒针织服装和针织内衣进行线上线下对比抽查。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结合监督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召开质量分析会,加强标准和检验知识宣贯,组织专家深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解决质量问题、指导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总局组织实施防晒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各地要以纺织服装产品中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为重点,积极开展风险监测,切实落实风险处置措施。各地要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关注质量,穿出健康”为主题,开展纺织服装消费安全系列宣传活动。联合电商平台,举办电子商务纺织服装产品选购知识科普活动,增强消费者辨假识劣能力。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集中产区质量监督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开展区域质量提升行动,结合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促进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规范区域产业发展。要注重上下游产业的协调同步提升,确保全产业链整体提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区域(联盟)质量标准,打造区域质量品牌,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六)车用汽柴油质量提升。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油品质量监督力度。针对高速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油品质量问题多发区域,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往年抽查不合格的跟踪抽查力度,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抽查后处理工作。密切跟踪油品质量升级情况,及时跟进监督检查,确保升级后的油品质量。针对油品中添加有害物质的情况,积极开展风险监测,及时采取风险处置措施。严格车用汽油产品生产许可准入,坚决打击无证生产和非法兑制、混配车用汽柴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油品质量违法行为,弘扬质量文化,倡导诚信守法,保障消费安全。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关于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强化部门协作,促进监管互动,形成监管合力。

(七)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加强电线电缆许可准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质量监督,各省要严格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国家产业政策的约束性规定;以新获证企业为重点,开展生产企业情况的全面检查;以无证生产严重的区域为重点,开展无证企业的清查,总局将适时组织对生产企业较多的省份进行重点督查。组织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强化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切实落实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大电线电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打击力度。全面落实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措施,对企业的分类分级及时调整,对已分类为AA级的电线电缆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再符合AA类企业要求的,上报总局发布调整公告。继续发挥好电线电缆质量提升联合工作组的作用,多措并举,在各主要用户单位和行业中推进以质量为核心的招标机制,防止低价中标及其他变相低价中标招标机制卷土重来。建设完善和使用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平台(q.cableabc.com),强化市场机制在质量提升中的有效作用。积极推动示范项目培育,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注重联合工业和信息化等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大力培育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对已批复创建的示范区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展示示范项目质量提升成效。

(八)复混肥料质量提升。深入落实复混肥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以实施分类监管制度为突破口,着力树立AA类复肥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实领跑者优秀形象;组织开展复混肥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严格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会同农业、工商等部门对评级为B类及以下和停工复产的复肥生产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包装标识监督检查力度,大力处罚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标识的复肥产品企业,严厉打击一批质量诚信低下的不良企业。结合复肥集聚区的质量现状,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培育和创建一批复混肥质量提升示范区。落实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对不再满足生产许可要求、产品质量问题突出、连续出现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引发质量事故的生产企业,依法撤销、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推动复混肥标准制修订,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

(九)建筑防水卷材质量提升。以分类监管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辖区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全覆盖,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AA类企业。总局组织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各省级局要组织各地开展辖区生产企业全面清查,摸清企业获证情况;继续开展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和查处无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约谈假冒伪劣和无证生产监督不力的地方政府。对监督检查发现不再满足许可条件、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要依法撤销、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清理企业制定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以及通过改变产品名称规避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违规行为。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国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信息平台”作用,加强质量信息披露和质量违约信息反馈,使平台成为深化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信息载体。

(十)食品包装材料质量提升。加大塑料材质食品包装材料监管力度,加强风险监控和过程管理,切实提升本区域塑料材质食品包装材料质量水平。加大对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采用约谈、培训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复查。认真做好2015年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对新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监管。严格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巡查,重点检查在监督抽查过程中未抽到样的企业和不合格的企业,对于不能保持生产能力的企业及时启动吊销和注销许可证的程序。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深入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风险监测,并及时总结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建议。研究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把好原材料、生产关键风险点的关口,切实保障产品安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时通报监管信息,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加强信息互通,加大协作的力度,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质量提升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落实。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对质量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将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确保可评可考可操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要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强化质量监督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学生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的积极性,建立质量提升合力推进机制,形成中央与地方、部门与行业、企业与社会协同推进的质量提升新格局。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要狠抓落实,通过一个个产品、一个个产业的质量提升,积小胜为大胜,努力突破质量发展瓶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带动各行各业抓质量。要注重实效,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使监管成效得以提高,企业责任得以落实。

(四)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质量提升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将质量提升行动作为质量月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倡导安全消费理念,普及产品质量知识,提高公众质量意识,为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按照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结合各地经济与产品质量发展的特点、阶段,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及时制定本地区质量提升行动的配套措施。要注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思路。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的新经验、新成效,于2015年8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谭辛鹏、巴多佳

电 话:(010)82262213、82262216

邮 箱:tanxp@aqsiq.gov.cn,badj@aqsiq.gov.cn

附件: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数据统计表


附件

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数据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重点产品

抽查企业数(家)

抽查产品批次数(批次)

抽查不合格产品批次数(批次)

整改复查合格企业数(家)

召开质量分析会(次)

质量约谈企业数(家)

质量约谈下级质监部门或地方政府(次)

























































































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数据统计表(二)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重点产品

风险监测产品(种)

风险监测批次

(批次)

发布风险警示(条)

通报行业

(个)

通报企业

(家)

通报地方政府(家)







































































填表说明:1、表中的重点产品,包括总局确定的10类质量提升产品和地方质监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质量提升产品;

2、如重点产品数量多于表格设置,可复制表格使用。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本局:认监委、标准委,质量司、检验司、监督司、执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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