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农业全链条数字化的内涵,需先厘清农业产业链和农业数字化的含义。国内学者很早就从不同角度对农业产业链进行了界定,如左两军和张丽娟从供应链视角出发,认为农业产业链包括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是从农业资源到最终消费品各个重要环节及其环节关系的综合;王艺和王耀球从价值链角度将农业产业链分为辅助价值链、基本价值链和可拓展价值链;张满园和张学鹏从复合系统角度认为农业产业链是由产品链、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和契约链组成的系统。关于农业数字化,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工程院于1997年提出“数字农业”的概念,主要指通过数字技术改造农业。经过多年发展,农业数字化已成为世界各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国内学者将农业数字化定义为,以农业大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并运用于产业链各环节中,对农业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模拟、检测、判断、预测。数字技术的应用和组织的深刻变革是农业数字化的两个显著特征。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数字化逐渐从传统农业生产体系拓展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服务等各个领域。
一是链式关联性。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改造与发展建立在全链条各环节数字化发展的基础之上,要求打通产业链上各环节的信息堵点和连接障碍,以推动全链条数字化改造与发展。经数字化改造后的农业全链条各环节的信息、利益、决策等之间的关联性进一步加强,整体关联效应也得以增强。
二是数据集成性。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具有潜在数据集成效应,通过建立或者依托大数据平台收集全链条各环节的相关数据,形成了远胜于传统链式环节的数据分析能力,有利于对产业链发展进行整体研判。而且,乡村产业转型按照“固链、补链、延链、强链”的思路,突出集群成链,数字技术的应用增强了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环节到抓体系的能力,提升了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规模效应。
三是主体协同性。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拓展了产业链主体资源,也增强了链主效应,即链主企业(头部企业)知晓链条上各环节的强项和弱项,促进了产业链上各环节主体的分工协同,不同主体从“单打独斗”走向“抱团发展”,进一步解决了农业产业链完整性有限、连接紧密度低等问题。
近年来,在数字技术驱动下,数字经济日益成为各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并重塑着各领域的产业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的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要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将带来竞争规则、管理方式、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变化,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数字技术通过对产业、空间、主体、资源的赋能和外溢效应,激发乡村产业内生发展动力,为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形成相对丰富的数字技术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模式,比如美国的精准农业、韩国的信息化乡村、德国的智慧农业等。近十多年来,我国数字技术不断向农村拓展,加速了数字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延长、优化并赋能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现阶段,乡村数字化在不同产业领域初步具备信息硬件设施、产业环节融通、市场发展空间、思维认识创新等基础,这为农业领域的全链条数字化,即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全产业链全环节数字化改造,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机遇和新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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