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近期,省内多个地市先后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全区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岛、不出省、不出境,特别是不前往出现本土病例的城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岚,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所有入(返)岚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未持有,需在入岚后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方可在区内活动),涉疫地区入(返)岚人员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当前疫情状况,如有发现涉疫地区来岚人员等相关防控信息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或区防控办报告。
三、本轮省内本土病例疫情结束之前,严格控制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暂停民间信仰、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红、白事简办,控制活动人数,减少人群聚集。确实需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按程序审批。
四、景区要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 要求,按限量75%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网咖)、文化娱乐场所(KTV、 电玩城、电影院)和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密闭场所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75%的限量措施。
五、全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公园、景区、医院、养老院、火车站、汽车站、电影院、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及其电梯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戴口罩、扫验码、测体温、一米线”(须查看行程 记录)等措施,保持社交距离。
六、广大市民朋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合活动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广大市民朋友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 屏障。
八、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监测网”,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是快速发现病毒感染者,有效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当前,实验区为所有在岚人员(含非岚籍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尽快前往就近采样点开展检测。
九、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可拨打120 电话,或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直接前往区医院或区中医院发热门诊就 诊,就医过程应当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
区防控办:0591-86177878
区疾控中心:0591-24312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