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资源分布现状,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中学招生
(二)平潭一中(北街校区)
城关中学招生
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4. 户籍迁入原潭城镇时限:2021年7月1日之前。
(三)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招生
(四)城南学校招生
(五)师大平潭附中招生
(六)城关中学强兴校区
龙南初中招生
(七)少体校招生
(八)原潭城镇户籍的统筹
安排入学对象
(九)民办学校招生
四、政策性照顾
五、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城南学校、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余下学额的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
六、摇号捆绑规定
七、中学招生网络预报名
八、学业评定
九、回原籍学生
十、加强领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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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飞机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