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大班家长
好消息!



29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发布
关于免除学前一年(大班学段)保教费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每一位儿童的健康成长,也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精神,现将我区落实相关政策事宜告知如下:
01
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大班学段)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我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02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我区保育教育费免除标准按照区财政金融局、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正常收取。
03
具体标准

04
温馨提示
若您对政策有疑问,欢迎您向孩子所在幼儿园咨询,也可致电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咨询,电话:0591-23160007。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用心用情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温暖、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助力他们全面发展,茁壮成长!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