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昆湖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村小学闲置资产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信息
- 招租方:平潭县君山镇昆湖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地址:平潭县君山镇昆湖村下昆湖201-1号
- 联系人: 陈玉祥 13600859888
陈丽云 15880451080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位置:平潭县君山镇昆湖村内(原昆湖村小学旧址)
附件:
2. 标的范围:包含教学楼共二层(一层建筑面积:350.73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35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1.02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现状及测绘报告为准。
3. 标的用途:仅限合法经营活动,禁止用于易燃易爆、污染环境、违法违规等用途(优先用于农产品加工等与村民生活相关的合规项目)。
4. 标的现状:闲置状态,租赁期内维修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一周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底价:招租租金底价:5元/平方米/月,总面积:701.02平方米,本标的 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42061.2 元(大写: 肆万贰仟零陆拾壹元贰角)。
2. 竞价方式: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报价高于底价且最高者为承租方(若仅1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可直接确定为承租方)。
3.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首期租金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后续租金需提前30日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招租方收到款项后出具福建省农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
4. 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当日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租赁期满无违约情况且资产交接无误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竞租人(承租方)资格要求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 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具备履行租赁合同的经济能力,能按要求按时支付租金及保证金;
4. 同意并遵守本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条款。
六、竞租参与方式
1、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应提供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确认函(见本公告附件);(4)报价函(见本公告附件);(5)《企业征信报告》。
2、有竞租意向的企业应在2025年9月28日上午9点之前将竞价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缴纳到下列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租,招租方收到款项后出具福建省农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未获得承租资格的企业竞价保证金将无息原路退回;获得承租资格的企业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户名:平潭县君山镇昆湖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 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010814010010991130309
4. 现场勘查:报名期间,承租方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查,招租方提供必要协助(联系联系人预约),勘查结果视为承租方对标的现状的确认。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5年9月24日15:30至9月30日15:30止(逾期不再受理)。
八、 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 2025年 10月9日15:00
竞价地点:平潭县君山片区管理局三楼开标室
九、公示及合同签订
1. 竞价结束后,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公示承租方名称、成交金额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招租方将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 承租方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按要求支付租金、保证金的,视为违约,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重新招租。
十、其他说明
1. 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税费等相关费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村规民约,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结构及用途(如需改造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经招租方及相关部门批准);
2.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3.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招租方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平潭县君山镇昆湖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