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群众放心,危化品安全有保障
为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必须解决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问题。计划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务必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业园区。
化工行业由于原材料、工艺和产品的特殊性,一旦事故发生,一方面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另一方面,还将对广大人民群众及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近年来,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铁腕治理下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措施,对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部分地区仍旧收效甚微,一是因为部分化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意识不足;二是由于自身相关设备或工艺水平较落后,危化品安全隐患一如潜在的定时炸弹潜伏在人们身边。
近年来,重大化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2015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的危险品爆炸事故,还有同年4月份在福建漳州古雷石化(PX项目)厂区发生爆炸等事故,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加强化工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等诸环节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必修课。除了科学、安全、环保的规划布局外,更重要的是构筑化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解除老百姓对化工安全的担忧。
靠科学发展观引领经济发展,用法治确保公共安全,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希望各地都能严格落实上述《意见》,如期完成对危化品企业进行搬迁改造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