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公司为期两月的家具拍品优惠活动已结束,所有拍品恢复正常成交方式。
2.即日起,确认成交的家具类拍品自付款之日起,半年内须提货完成。如超过此期限仍未送货,需将向客户收取每天1.8元/平方米的仓储费(如酸枝木圆桌占地约为1.5平方米,则每天收取2.7元的仓储费)。
3.公司仓库内现暂存的已成交家具,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收取仓储费用,费用同第2条。客户可尽快与展厅工作人员联系安排送货。
4.在优惠活动期间(2015年5月1日-2015年6月30日)已成交的家具如未按照公司规定日期内送货(成交日起10日内),也将收取仓储费用,费用同第2条。
感谢您对公司的支持与惠顾。
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