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具备反虐待动物立法的法律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大约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类似反虐待动物的相应法案,而我国早在1988年,就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具备反虐待动物立法的法律基础。
在此基础上,买世蕊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对构成动物虐待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做具体规定,表明反虐待动物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对动物实行“分类管理”和“全面、全过程保护”,规定以人道主义的方式结束动物的生命。

立法保护伴侣动物、反虐待猫狗呼声渐高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回应“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由此,伴侣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同样引起了多位代表、委员的关注。
浙江省人大代表陈玮表示,当前不文明养犬、虐待、偷盗毒杀猫狗肉产业链等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无论是从防疫的角度,还是从保护与管理的角度,都亟待制定一部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专门立法,来解决围绕伴侣动物发生的社会治理问题。
赵皖平代表同样建议为伴侣动物专门立法。他表示,“滥食野味不仅与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完善相关,也与我国长期缺乏一般性动物保护立法相关。我国在紧急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同时,也应该尽快将《动物保护法》制定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引导民众爱护动物,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善治。”

赵皖平还建议,对实验动物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如在《刑法》中增加虐待动物罪。
今年年初,山东一大学生虐猫事件在网络引发关注。两会期间,制定反虐待动物相关法律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与引导。他建议,在正式立法前,可把对虐待、虐杀动物的处罚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则建议制定专门的《动物福利法》。她提议,先从民众支持度较高的规范虐待滥用行为的立法开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建立中国的动物福利法律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