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上海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的主题,召开了TIS季度会议。本次会议由TIS管理部全体成员参加,由公司副总经理张丹主持。会上对二季度发现的隐患进行了梳理,选取了具有事故高发性及施工盲点漏点等特性的隐患作为案例代表进行了经验分享和交流。

服务项目:临港某新建厂房项目
服务时间:2024.4.23
隐患情况:在该项目结构施工阶段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个别电梯井洞口临边防护未及时跟上。
判定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3条之“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可能导致的后果:物体打击伤害、坠落伤害。
处理方式:当场要求施工单位停止附近影响范围施工,排除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落实防护措施,确保后续施工安全无虞。
预防效果:物体打击伤害、坠落伤害。
评价:该处结构施工完成后,未及时跟进新形成临边的防护措施,可能导致施工人员不慎坠落,造成高处坠落伤害,也可能造成物体坠落打击下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对于临边围护栏杆的搭设和管理,应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进行严格要求。
服务项目:普陀区某新住宅项目
服务时间:2024.1.24
隐患情况:9#楼地下结构外围(地下结构外边与基坑围护结构之间)存在约500的空档,且地下结构深大于2m,施工单位准备进行地下结构外墙进行防水保护及回填施工,但未设置任何防护措施。
判定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3条之“建筑物外围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可能导致的后果:物体打击伤害、坠落伤害。
处理方式:要求施工单位落实防护措施,确保后续施工安全无虞。
预防效果:物体打击伤害、坠落伤害。
评价:本次风险勘查提出的隐患问题,一是可能造成平台物体坠落打击下方防水施工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二是可能导致平台人员不慎坠落,造成高处坠落伤害。在勘查过程中,问及陪同的项目部安全员,都知道此隐患的危害性,但项目部未及时落实安全防护,知行不合一,主观意识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通过本次勘查晓之以理,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整改。
服务项目:黄浦区某新住宅项目
服务时间:2024.4.16
隐患情况:吊篮使用螺栓为普4.4,应采用8.8高强螺栓。
判定依据:JBT11699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
可能导致的后果:高处坠落伤害。
处理方式:要求停止吊篮下方及周围作业,待该部位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预防效果:施工单位及时对吊篮连接螺栓进行了检查,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吊篮进行撤场,消除不安全因素。
评价:本服务案例中,服务机构建议施工单位对吊篮提升机和安全锁与悬吊平台的连接螺栓采用了符合规范要求的高强度螺栓,施工单位采纳了服务机构的意见。
服务项目:普陀区某新住宅项目
服务时间:2024.4.2
隐患情况:7#楼开关箱装设歪斜、未采取固定措施。
判定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8条相关内容。
可能导致的后果:电箱摔落、淋雨等造成漏电触电伤害。
处理方式: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装设。
预防效果:规范装设用电设施,保障用电安全。
评价:本次风险勘查提出的开关箱隐患问题,在工地上普遍存在,主要缘于开关箱的使用流动性较大,劳务班组对于开关箱规范装设的安全性认识不够。另外,项目部在日常用电巡视检查和验收相对于二级配电箱要求不严。通过本次勘查告知,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整改。
本次案例分享不仅提升了服务小组成员的安全风险辨识能力,提升了服务小组的风险管控意识,为在实际工作中提高检查深度,提升服务质量打下了基础。
会议最后,副总经理张丹还对6月份的TIS工作提出了要求:1、6月第一周制定完成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除了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消防、急救应急演练、夏送清凉外,还要完成天眼系统的安装及增加工人体检、避险逃生应急演练等活动。3、活动结束要有总结,并与保司有互动回报。通过安责险TIS的增值服务,真正让投保单位的一线工人能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人人讲安全”,遇到事故时做到“个个会应急”的效果。
供稿:邹越
校对:严佳蕊
审核:新文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