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典型案例 | “沃玉3号”玉米品种父本母本侵犯商业秘密案

典型案例  | “沃玉3号”玉米品种父本母本侵犯商业秘密案 远行会
2024-03-27
0


01


案情显示,“沃玉3号”玉米品种(母本M51×父本VK22-4)系河北某种业公司选育品种,该公司于2021年获得种植授权。在获得品种权之前,河北某种业公司对“沃玉3号”玉米品种亲本繁殖材料采取了保密措施,制订了商业秘密管理守则,作为其核心商业秘密。河北某种业公司与甘肃省张掖市某种业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约定甘肃省张掖市某种业公司对“沃玉3号”玉米品种制种亲本材料附有保密和妥善保管责任,不得私留、私繁、赠与、出售等。2021年,甘肃省张掖市某种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与河北某种业公司的合同约定,对外销售“沃玉3号”亲本930公斤。经司法鉴定,因张某某违反约定出售“沃玉3号”玉米品种亲本,给河北某种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高达50万元。同时,“沃玉3号”玉米品种父本繁殖材料、母本繁殖材料在2022年之前不为公众所知悉。




02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沃玉3号”玉米品种的父本和母本繁殖材料是河北某种业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保密义务,给河北某种业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认罪认罚、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03


本案将违反保密约定对外销售杂交种亲本繁殖材料的行为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裁决彰显对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惩治,加大了对农业知识产权尤其是亲本繁殖材料的商业秘密刑事保护力度,有力维护了种业市场经济秩序。



深圳商远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颐安智富大厦1903

      电话:0755-28997742

      联系人:王先生 19168926259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远行会
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科技
内容 31
粉丝 0
远行会 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科技
总阅读13
粉丝0
内容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