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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电力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6月1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中国电力报》发表署名文章《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电力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文章指出,党的二十大就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对电力安全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是做好电力安全工作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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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超级电容混合储能调频系统进入运营阶段
5月17日,华能罗源电厂5MW超级电容+15MW锂电池混合储能调频系统经过一个月的联调试验,进入成熟稳定运营阶段。
据悉,该系统被称为全国容量最大、反应最快的“智慧超级充电宝”,标志着我国超级电容的技术研发、集成及应用水平跻身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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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就新修订的华中区域“两个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5月18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印发《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发布的两个细则适用于华中区域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接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并网主体。
扩大了辅助服务提供主体范围,将能够响应电力调度机构统一指令的,容量不低于4MW/1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以及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可调节负荷纳入管理范围,引导储能、工商业负荷、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推动电力系统由“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互动”升级。
丰富电力辅助服务品种,新增有偿一次调频、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等辅助服务新品种。扩大辅助服务品种补偿范围,将抽蓄机组、调相机均纳入辅助服务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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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并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强调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业态。稳步推进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城市小区、大型公共服务区,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站和终端储能。
积极推广地热能、太阳能供热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支持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生产核心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研究推动生物燃料多元化利用。
积极推动氢能应用试点示范,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种路径和可推广的经验。巩固拓展战略性优势产业。
抓好《“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组织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监测项目库。做好“十四五”第一批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加强创新平台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
巩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优势,加快风电、光伏技术迭代研发,突破一批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继续抓好核电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加快攻关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绿氢制储运用技术,推动储能、氢能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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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3年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速发电清洁低碳转型,发展新能源和水能功率预测技术,统筹分析有关气象要素、电源状态、电网运行、用户需求、储能配置等变量因素。
推进智能分散控制系统发展和应用,助力燃煤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促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充分发挥灵活调节作用。
加快新能源微网和高可靠性数字配电系统发展,提升用户侧分布式电源与新型储能资源智能高效配置与运行优化控制水平。以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数字能源生态构建。
提高储能与供能、用能系统协同调控及诊断运维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各省(区)信息采集报送途径和机制。推动多元化应用场景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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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要点》提出,进一步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反映电力资源时空价值,不断扩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交易。
《要点》提出,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办法,建立健全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推动调频、备用等品种市场化,不断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研究修订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适应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
注:以上新闻整理自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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