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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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02-12
近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以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领域为重点方向,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通过若干政策措施,促进新能源产业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要加大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投资奖励条件的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按照规定时限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2% 的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省核定的奖励额度。对属于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新能源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 70% 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支持新型储能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建设项目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领域和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
另外通知表示,通过“揭榜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围绕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开展攻关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给予 1000万元 资助。
围绕新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应用需要,重点在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最高给予 1000万元 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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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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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日期:2025-02-10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强调储能本体技术的多元化发展,锂电、钠电、液流电池、超级电容器、铅碳、飞轮、压缩空气储能均重点提及。
除本体技术以外,此次行动方案更强调了集成调控和安全技术突破和攻关。并且在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中,强调:产品性能显著增强,热滥用和过充电不起火、不爆炸,全生命周期安全水平加快提升;应用领域持续拓展。
在储能系统的实际应用中,除本体技术外,集成技术的关键环节,如结构设计、电池管理、能量管理、变流器等的集成质量对整体系统的运行效率、循环寿命、系统性能等,都影响重大,直接决定了其发挥的价值,以及可实现的经济效益。
而随着储能项目投运规模的急速增加,从国家到地方,对储能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近年来出台了多项管理措施、标准规范,加强相关管理。除本征安全外,本次行动方案强调预警、防护、评估等技术,近年来,也是各头部系统系统上不断进行探索和技术迭代的方向。
强调集成调控和安全技术突破和攻关也意味着,对于优质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的需求正在增长,而随着储能不断深入参与电力系统调用运行,储能系统集成的门槛也会逐渐提高。
在储能应用方面,源网荷各侧应用,行动方案都有所提及。值得注意的是,行动方案提出“积极鼓励探索火电合理配置储能”,这也表明,利用储能技术提高传统机组的调节能力,增加系统的灵活性资源,存在一定发展机会。
在新能源与储能的应用方面,行动方案指出:
推动新能源集成新型储能和智能化调控手段建设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针对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富集且本地消纳能力较低的地区,支持新型储能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提出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引发了业内对储能发展前景的担忧。
但显然,利用储能技术推动新能源的发展,仍是国家层面支持的方向。不强制配置储能,不意味着不需要储能,未来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将推动新能源配储、以及源网侧储能走向更持续化发展的方向。行动方案也指出,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储能主体参与电力市场。2025年,电力和市场改革与建设中的储能发展机遇,值得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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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四川省《关于开展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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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
日期:2025-2-18
2月1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本次可申请转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经评估论证后纳入项目清单进行调整。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新型储能。
关于申报条件,通知明确:
电网侧新型储能优先布局在区域电力缺口大、负荷峰谷差明显、电源就地支撑规模不足的点位布局。成都负荷中心新增项目将重点布局在电网南部,东部区域次之,紧邻成都的其他市梯次补充。
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等电力负荷增长快、系统调节需求强的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
申请纳入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的项目应在清单发布后3个月内开工。电化学储能项目须在12个月内建成并网,其他类型的储能项目须在18个月内建成并网。
已纳入省级示范的新型储能项目进行要素调整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资主体、电力接入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作为示范项目,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可重新申报,经评估论证后纳入项目清单。不能按照示范项目要求时限建成并网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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