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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丨上海风电光伏项目清单,阳泉新型储能实施方案,贵州虚拟电厂现货交易新策

行业资讯丨上海风电光伏项目清单,阳泉新型储能实施方案,贵州虚拟电厂现货交易新策 申沁鑫能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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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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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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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NEWS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

日期:2025-06-12

6月12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年度上海市拟推进19个项目,总规模为1.7852GW。包含8个陆上风电项目,规模为31.641万千瓦、11个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为146.877万千瓦。其中,12个已纳入2024年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调整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7个为新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

各开发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陆上风电2026年6月前核准,海上光伏按照竞争配置文件要求2025年10月前开工,其他光伏电站2026年6月前开工。

从业主方面看,国家电投、申能、华能所获规模最多,分别为70.039万千瓦、55.53万千瓦、13.598万千瓦。

《通知》还指出,保障电源电网协调发展。项目立项单位应组织电网企业,及时将开发建设方案项目配套电网申报列入电网建设计划,并加快手续办理,确保配套电网与风光项目建设时序相匹配。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可再生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支持相关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要求,组织陆上风电、光伏电站与用户开展绿电直连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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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NEWS

来源:山西阳泉市发改委、阳泉市能源局

日期:2025-06-06

近日,山西阳泉市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目标到2025年,规划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抽水蓄能装机力争达到140万千瓦,基本满足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要求。

在具体项目方面,《实施方案》指出:滚动调整储能项目库,积极推进孟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提高区域电网稳定运行能力;重点推进弘盛通500MW/1000MWh独立储能、平定迈联元储400MW/800MWh独立储能、奇峰储能200MW/208.4MWh调频储能、城区独立储能等项目建设(以上项目规模总计超1.1GW/2GWh)。

另外,《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储能等项目,支持电网企业和社会资本联合投资运营新能源输电项目。

《实施方案》中关于新能源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方面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到2025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7%、发电量占比达到14%以上;到2030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

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应;到2030年,全市需求侧响应能力显著提升。

超前谋划发展储能电站,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的示范应用。鼓励开展高安全钠电、锂电、液流电池、轮储能、二氧化碳储能等多元新型储能技术商业化应用。加大基于钠离子电池的UPS电源、户外便携式应急电源、应急电源车家用储能产品等研发,谋划基于钠离子电池的模块化储能柜、大型储能电站项目,不断壮大我市钠离子电池“材料一电芯一电池一应用”全产业链条发展。

聚焦“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模式,利用虚拟电厂、能源互联网平台等数字技术,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交易、虚拟电厂等多种方式融合发展,加快高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高新区率先建成全市绿电产业示范园区。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储能等项目,支持电网企业和社会资本联合投资运营新能源输电项目,支持多类市场主体开展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鼓动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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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征求《贵州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NEWS

来源:贵州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06-10

6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贵州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件指出,虚拟电厂是指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将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储能等资源进行聚合、协调、优化,结合相应的电力市场机制,具备参与电网运行调节能力的系统。根据资源禀赋条件,虚拟电厂可分为负荷类虚拟电厂、发电类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方式:

1.中长期电能量交易

(1)参与中长期交易的虚拟电厂和代理的聚合资源需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

(2)虚拟电厂可参与年度、月度、多日(周)等周期的双边协商和集中交易,初期仅开展双边协商交易,条件成熟时开展集中交易。

(3)负荷类虚拟电厂作为用电侧主体参与交易,其交易方向、交易电量约束、中长期交易偏差考核、用电需求申报偏差考核等参照售电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发电类虚拟电厂作为发电侧主体参与交易,其交易方向、交易电量约束、中长期交易偏差考核等参照新能源机组相关规定执行。

2.现货电能量交易

(1)发电类虚拟电厂以报量不报价,作为价格的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价格按照新能源出清的加权均价执行。

(2)发电类虚拟电厂需申报96点短期/超短期功率预测曲线,交易中心将短期和超短期功率预测值作为虚拟电厂日前和实时出清值。

(3)虚拟电厂运营商按照虚拟电厂中标计划曲线,分解下发计划曲线至相关聚合资源,并管理其执行。

(4)发电类虚拟电厂现货偏差电量均按照出清的电量和电价开展三部制结算。

(5)为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电量平衡,在发电侧、电网侧措施用尽的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必要时可按照灵活避峰需求响应规则,在该时段的可调节能力内对虚拟电厂的计划曲线实施主动安全调控。

参与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的虚拟电厂,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原则开展结算。交易合同按照约定的电量、电价结算,实际执行与交易合同的偏差电量按照偏差规则执行。

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的虚拟电厂采用“日清月结”“月度平衡”的结算模式,电费计算周期为日,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负荷类虚拟电厂在用电侧结算,发电类虚拟电厂在发电侧结算,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开计算,统一结算。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开展电费结算,根据需要开展退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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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沁鑫能成立于2023年,通过数字化储能与新能源资产管理与人工智能深入结合,利用科技“聚合”新能源资产,通过虚拟电厂平台助力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助力国家能源安全与能源资产有效利用,励志做碳中和的领跑者,促进世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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