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美启动关税下调磋商,美方征集“非敏感品类”意见
在 5 月举行的中美首脑会谈中,双方就设立双边“贸易委员会”达成共识,旨在通过该机制商讨相互降低关税的具体品类。作为落实这一共识的首步举措,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 6 月 2 日正式向美国产业界公开征求意见,筛选可下调对华额外关税的商品范围。美方将此定位为构建中美“受控贸易”关系的关键开端。

界定“非敏感品类”标准
根据 USTR 发布的意见征集说明文件,此次关税下调的对象被定义为“非敏感品类”。文件虽未列举具体商品实例,但明确了判定标准:即那些“基本上不会或完全不会”引发国家安全风险及供应链中断问题的品类。
聚焦《贸易法》第 301 条关税
目前,美国政府依据《贸易法》第 122 条对中国加征 10% 的额外关税,以此替代此前被裁定违宪的对等关税及芬太尼相关关税。与此同时,第一届特朗普政府时期依据《贸易法》第 301 条实施的对华关税措施仍在执行中。
尽管具体下调方案尚未明确,但业界普遍预测,拥有广泛裁量权的《贸易法》第 301 条关税将是此次讨论的核心。该条款下的对华关税自 2018 年生效,覆盖约 1 万个税号品类。拜登政府任内,曾进一步援引此条款对电动汽车等战略物资加征最高达 100% 的关税。
排除最惠国待遇及国安类关税
分析指出,中美贸易委员会的磋商范围预计不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承诺的最惠国待遇(MFN)税率。此外,依据《贸易扩展法》第 232 条以国家安全为由实施的钢铁和铝关税,因性质特殊,也很可能被排除在此次减税讨论之外。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八十岛绫平 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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