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自2023年7月28日和2023年8月17日,《欧盟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以欧盟官方公报的形式正式发布和生效以来,电池制造商再次迎来了物质限用要素的强制实施。
01
强制实施的电池及方案
强制实施具体时间
2024年2月18日。
强制实施适用电池
便携电池、LMT电池、SLI电池、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
强制实施关键要素
法规第6条,物质限用。
强制实施合规内容
电池法规 (EU) 2023/1542附录I;
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附录XVII;
报废车辆(ELV)指令2000/53/EC条款4(2)(a)。
强制实施合规方法
法规第17条,批量生产情况,模式A(内部生产管控)和模式D1(生产过程质量保障);
法规第20条,粘贴CE标志的原则和条件。
强制实施合规方案
电池法规 (EU) 2023/1542附录I
测试样品:2个电池包;
评估周期:9个工作日内(超1万毫安的电池基于实际容量计算周期);
合规输出:DEKRA德凯型式测试报告及AoC合规证明书。
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附录XVII
测试样品:需要基于实际产品情况拟定方案;
评估周期:需要基于实际产品情况拟定方案;
合规输出:DEKRA德凯型式测试报告及AoC合规证明书。
报废车辆(ELV)指令2000/53/EC条款4(2)(a)
测试样品:2个电池包;
评估周期:9个工作日内(超1万毫安的电池基于实际容量计算周期);
合规输出:DEKRA德凯型式测试报告及AoC合规证明书。
02
旧电池指令2006/66/EC对比新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为了更好地理解电池法规在物质限用要求上的演进,DEKRA德凯将旧电池指令2006/66/EC与新电池法规 (EU) 2023/1542作对比如下:
|
物质 |
新电池法规 |
旧电池指令 |
|
汞 |
无论是否安装在设备、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电池的汞含量≤0.0005%。 |
无论是否安装在设备中,所有电池或蓄电池的汞含量≤0.0005%。 |
|
镉 |
无论是否安装在设备、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便携式电池的镉含量≤0.002%。 |
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集成到设备中的)镉含量≤0.002%,应急照明等除外。 |
|
铅 |
1. 自2024年8月18日起,无论是否与设备结合,便携式电池的铅含量≤0.01%; 2. 2028年8月18日前,第1点所列限制不适用于便携式锌空气纽扣电池。 |
无限值要求 (仅要求若铅含量超过0.004%,需要在划叉的带轮垃圾桶下标出Pb)。 |
03
DEKRA德凯建议
特别提醒,化学方面的标签要求的最晚强制实施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考虑新旧更替,DEKRA德凯建议参考以下要求:
1. 分类收集标志应至少覆盖电池最大侧面3%的面积,最大尺寸为5 × 5厘米;
2. 圆柱形电池,分类收集标志应覆盖至少1.5%的电池表面积,最大尺寸5 × 5厘米;
3. 如果分类收集标志小于0.47 x 0.47厘米,电池不需要标记该标志。应在包装上印上至少1 × 1厘米分类收集标志;
4. 化学元素符号:
1)所有含有超过0.002%镉或超过0.004%铅的电池,都必须用化学符号标记有关的化学元素符号;
2)相关化学符号应印在分类收集标志下方,并且必须覆盖该分类收集标志至少四分之一的面积。
《欧盟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概览👇
更多DEKRA德凯在新能源领域服务👇
DEKRA德凯宣传手册数字平台汇集各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介绍
想要了解更多DEKRA德凯新能源全应用场景检测认证解决服务,长按识别二维码即可阅读并下载。
点击“阅读原文”,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