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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生态设计法规(EU) 2023/1670专注于具体产品生态设计,可以追溯至ERP指令2009/125/EC,以及更早期的EUP指令2005/32/EC。最新法规(EU) 2023/1670不仅对终端产品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还对关键元器件,尤其是电池,进行了详尽的规范。结合当前市场反映热点和法规的底层逻辑与应用实例,DEKRA德凯与您分享如下内容。
法规针对产品
智能手机、移动电话(非智能手机)、无绳电话、平板电脑
法规最晚实施时间
2025年6月20日
法规具体要求
法规过渡方法
市场监管验证程序

法规市场反映热点
1. 如何理解法规最晚实施时间2025年6月20日?
DEKRA德凯:2025年6月20日开始,制造商和/或进口商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欧盟使用的终端产品,需要考虑其电池符合相关要求。对于电池备件的可用性,如果新产品在2025年6月20日后上市或投入使用,备件需在一个月内在市场上可获得。由于电池合规性评估包括较长的耐久性测试,DEKRA德凯建议提前半年以上进行实际合规性评估。
2. 法规针对的对象是智能手机等终端,是否可以同时考虑电池?
DEKRA德凯:可以。由于法规对电池专业性、耐久性的独立要求,我们建议分开考虑。若各个关键部件均满足独自的要求,再结合法规整体的要求,进行终端评估时将非常容易整合。
3. 结合法规要求和IEC 61960-3:2017标准对耐久设计循环次数进行的全套测试和评估,是否可以出具CB证书和报告?
DEKRA德凯:可以。这也是当前较多申请人选用的方式。
4. 如何更好的理解市场监管程序中的验证容差?
DEKRA德凯:这部分法规规定了市场监管中对抽查样品进行验证时,允许验证数据与宣称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例如,如果宣称电池剩余容量为82%,耐久循环次数为1000次,而验证数据为990次,则市场监管结果认为该电池是合规的。
DEKRA德凯声音
DEKRA德凯广州新能源技术经理杨雄杰先生表示:“欧盟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已经为各种产品类别制定了独立的指令或法规。对于电池产品,还需要参考其它法规,如《欧盟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通过整合这些法规,形成统一的要求,可以大大简化我们的合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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