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近日
日照市9部门联合发文
2023年4月下旬至12月底
在全市4个重点管理区
对11类涉犬突出问题
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依据《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等9部门印发《日照市不文明养犬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将在早、晚遛犬高峰时段,前往广场公园、小区绿地等群众反响强烈的区域,逢犬必查、违法即罚,曝光警示违规养犬典型案例,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养犬行为予以通报。

▶五莲城区:北至日照路、西至山西路、南至五莲山路、东至浙江路的区域。
1.养犬不登记办证;
2.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3.一户养犬超过2只;
4.遛犬不按规定系犬绳(链);
5.犬只粪便不即时清理;
6.公共场所、区域养犬;
7.犬只未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
8.携犬进入禁犬区域;
9.犬只伤人、扰民;
10.流浪犬隐患;
11.宠物经营机构违法开展诊疗活动;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养犬前请慎重考虑,要对犬只的一生负责,不得遗弃、虐待犬只,对生病、受伤、死亡犬只妥善处置。
2.在重点管理区内一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在共用场地、公共场所和区域养犬。
3.在重点管理区内按规定及时给犬办理养犬登记,每年按期登记年审。
7.禁止携犬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共区域、场所,携犬进入电梯间,应采取预防犬只伤人的措施。
8.犬只伤害他人的,要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主动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9.对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通过日照公安公众号“微警务”、日照城管公众号“微城管”的“违规养犬随手拍”进行投诉,或拨打举报电话:12345、110。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举报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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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违规养犬随手拍】
举报方式二
【日照微城管】微信公众号
点击【随手拍】
【违规养犬随手拍】
欢迎广大市民
监督举报涉犬违法行为
我们将及时核查举报线索
并推动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步入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全力推进精致文明城市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