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EWABLE ENERGY
2026
全球新能源法规·
季度盘点
澳大利亚、印度、马来西亚等新能源法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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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储能电池标准变更:从旧指南过渡到SA TS 5398
2025年10月3日,澳大利亚标准协会(Standards Australia)发布了储能电池新技术标准《SA TS 5398:储能设备——安全要求》。澳大利亚清洁能源委员会(CEC)已采用新标准并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新标准申请,当前已进入旧指南和新标准并行期。新标准对产品要求进行了重要修订,包括明确模块化组件的具体要求、纳入铅酸和未来其他储能技术要求,并合并了旧指南的合规方法。
对当地及全球储能电池制造商而言,此次标准更新已进入关键执行阶段。制造商需在两年或更早时间内完成产品设计的合规调整,并利用过渡期完成认证申请,以确保产品在新标准全面强制执行后仍能安全准入澳大利亚市场并顺利用于当地报装。
澳大利亚CSIP-AUS v1.2通信协议认证标准更新
2025年6月27日,澳大利亚标准协会(Standards Australia)发布了针对CSIP-AUS v1.2通信协议的新技术标准《SA TS 5573:2025——澳大利亚通用智能逆变器规范及测试程序》,预计新技术标准将自2026年7月起在澳大利亚部分地区强制执行。CEC逆变器列名清单将新增对应CSIP-AUS版本和其他相关信息。
逆变器制造商需确认供应地区的具体强制时间,尽快在强制日期之前完成CSIP-AUS v1.2通信版本最新标准的测试和认证申请。
澳大利亚将多款储能产品纳入Level 3监管
2026年2月12日,澳大利亚标准协会(Standards Australia)发布最新版《AS/NZS 4417.2:2020 Amd 1:2026——电气和电子设备监管合规标志第2部分:特定监管应用的具体要求》,正式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EVSE)、电池储能系统(BESS)和便携式储能电源(PPS)纳入Level 3风险等级。
目前,BESS已被强制纳入RECS Scheme Level 3监管范畴,这意味着其必须先获得批准证书并完成EESS注册,才能继续申请CEC列名。
02
印度
印度强制要求二次便携式电池和电芯执行性能测试
2026年2月10日,印度标准局(BIS)针对便携式密封二次锂电池及电池组(电芯)发布了重要的合规更新,涉及标准IS 16047 (Part 3):2018 / IEC 61960-3:2017。
该规定的核心内容是新增“额定容量”的测试要求。除原有的IS 16046 (Part 2):2018 / IEC 62133-2:2017安全测试外,还必须增加依据IS 16047: Part 3标准第7.3.1条所规定的容量测量。新规还设定了明确的过渡期。
针对已签发的BIS证书,制造商应提前确认申请清单并核对证书有效期,建议将以2027年4月30日为界,对有效期在此前后的证书进行分类,并按优先级处理。待BIS后台开放申请后,请尽快提交报备,以免因系统拥堵延误准入进程。此外,对于后续的新申请,请客户注意在原有安规申请所需样品数量的基础上,相应增加寄送样品数量。
印度推出光伏并网逆变器BEE标签计划
2025年11月12日,印度能源部(MOP)发布公告,额定容量不超过100kW、输出电压为单相230 V/50 Hz或三相415 V/50 Hz的光伏并网逆变器,可参与BEE标签补贴计划。
符合BIS要求的逆变器型号,其每个单件产品均需满足IS 17980:2022 / IEC 62891:2020中规定的最低整体效率要求,且不得存在负公差。符合要求后,每个产品均可张贴BEE认证计划标签。
印度明确移动电源等产品新旧标准并行截止时间
2026年3月9日,印度标准局(BIS)发布《电子与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标准IS/IEC 62368-1:2023迁移指南》,明确包含移动电源在内的IT/AV产品新旧标准并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日。此后,旧标准将正式废止,所有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已持有移动电源BIS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8年11月1日前,通过BIS认可的实验室完成新标准测试并取得新证书,否则原证书可能被注销。
03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关于进口机动车用电池申请批准许可证(AP)的通知
2025年11月12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进口至马来西亚、海关编码为87.01、87.02、87.03、87.04、87.05、87.09及87.11的可重复使用机动车用电池,均须通过电子许可证申请系统向MITI申领批准许可证(AP),以取代此前人工签发、适用于该类产品的无异议函(NOL)。
04
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强制执行光伏逆变器和电力转换系统BSMI认证要求
2025年11月24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应施检验太阳光电变流器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并修正早前《应施检验电力转换系统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宣布自即日起生效。新规定针对100kW以下的光伏逆变器实施强制检验,并修正了电力转换系统(PCS)在20kW功率上下段适用标准的差异,以进一步确保相应产品安全与性能符合法规要求。
台湾地区修正锂储能系统20kW功率上下段标准差异
2025年12月22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修订了《应施检验放置型锂储能装置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明确针对电池容量在100kWh以下、具备与电网或其他设备双向电力传输功能,或设有太阳光模组输入接口的储能系统(即放置型锂储能装置),将不再区分20kW以上及以下功率等级的不同标准,统一采用一套检验标准进行管理。
台湾地区实施M类和N类车辆100kWh以下动力电池BSMI强制认证
2025年12月23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应施检验道路车辆动力用二次锂电池组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明确要求对道路车辆动力用二次锂电池组(限时速超过25km/h的M类和N类车辆,且牵引电池容量在100kWh以下)实施强制检验。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新规,相关100kWh以下的二次锂电池组须符合台湾CNS 16160(2023年版)标准。
台湾地区强制执行储能电芯和电池BSMI认证
2025年12月23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应施检验二次锂储能单电池组/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明确针对储能电池、电芯(限电池容量1kWh以上、不超过100kWh)及其组成的电池系统实施强制检验,自即日起生效。
新规要求电芯强制执行CNS 62619和CNS 63056标准(短路与热扩散二选一);电池和电池系统则强制执行CNS 62619和CNS 63056标准,且热扩散为必选项目(无二选一)。
台湾地区进一步明确“R字轨”使用要求
2026年1月21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修正《商品检验标识使用办法》,针对所有类型的商品检验标识(包括“R字轨”)明确规定:识别编码须紧邻字轨图式,并置于图式右侧或下方。
此次调整并非变更原有标识要求,而是进一步细化标识标注规范,旨在整顿市场上标识标注混乱的现象,确保标识清晰可辨、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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