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个税扣缴手续费操作流程
第一步: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第二步:
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
第三步:
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确认实缴(退)金额及入(退)库时间是否正确。
温馨提示
(1)已经结算退付过手续费的数据,请勿进行勾选。
(2)若核对结报单数据有误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第四步:
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
(1)【确认结报单】界面中结报期限应为2021-01-01至2021-12-31。
(2)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第五步:
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然后【提交】。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至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请注意查收!
(1)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
(2)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五筐经济发展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90弄1号204室
咨询电话:021-6302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