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单位代办
注意!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6月30日就要截止啦,都办好了吗?我们了解到不少纳税人在咨询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单位代办的相关问题,下面让我们来解答一下这些问题吧。
“
第
一
题
”
员工是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可以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吗?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
第
二
题
”
员工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是否需要与扣缴单位进行确认?
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
第
三
题
”
对于需要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单位是否可以集中办理税款缴纳?
可以。但选择多个纳税人批量缴纳税款的,只能开具一张缴款书。
“
第
四
题
”
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能否将税款退到单位账户?
不能。为了保证纳税人的资金安全,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需退至纳税人本人账户。
五筐科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90弄1号204室
咨询电话:021-63029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