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标准局2015年6月颁布的SASO 2870/2015标准,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对于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的,且光通量大于60流明,小于12000流明的一般照明用光源分成两个阶段提出了能效,性能及标贴标示的要求。
阶段一:2016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及以上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
阶段二:2017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以下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
SASO2870标准还对与光源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也做出了要求。标准覆盖白炽灯,自镇流节能灯(CFLi),卤素灯以及LED灯泡。
自2016年5月1日起,光源产品的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口前需要确认自己的产品符合SASO2870的要求,同时在沙特标准局进行注册,申请获得能效证书,并在产品上加施对应的能效等级标贴。所有在标准要求范围内的产品,运抵沙特海关时将被检查标贴标识及注册证书。
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测试报告可用于SASO光源产品能效证书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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