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在2017年印发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名录》),要求工业排污单位全面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汽车制造业、电池工业排污单位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应在2019年底之前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
可以说新版排污许可证成为了企业生产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唯一的行政许可,更加详细地记录该企业的排污基本信息、产品产能和原辅材料信息、产排污环节和污染治理设施情况、污染物排放许可内容、自行监测要求、信息公开要求等详细信息,是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重要依据。
DEKRA德凯总结了供应商在申请新版排污许可证遇到的最主要的四大疑问,帮助企业能够更好的开展新版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
第一步:确认公司是否属于《名录》中规定的必须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行业类别,包括产品、工艺 (如电镀、喷漆)。

第二步: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名录》中规定的通用工序?

第三步:确认公司是否已被环保部门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量达到《名录》规定的数量?

针对2019年新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事宜,DEKRA德凯可以为客户提供《汽车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培训,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技术支持与现场辅导服务。通过一系列现场调查工作,帮助客户进行生产排污节点分析、环保处理设施及工艺技术可行性分析、申请排放量计算等服务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