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正式发布《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明确"十五五"规划期间新投产、新开工抽水蓄能均超过 3000 万千瓦,力争到 2030 年公司在运在建抽水蓄能超过 1.2 亿千瓦。
这是国家电网首次在公开文件中同时给出"十五五"投产与开工的双重量化目标,来源为新华网对该文件的权威转载报道。
"超 3000 万千瓦"在抽水蓄能建设史中的坐标
理解这一规模的意义,需要一个历史参照系。国家电网在"十四五"期间公布的抽水蓄能开工目标为超过 2000 万千瓦,"十五五"的 3000 万千瓦目标意味着单个五年规划周期内的开工量级提升约 50%。
从全国存量来看,据新华网 2026 年 1 月报道,截至 2025 年底全国抽水蓄能在运装机规模已超过 6600 万千瓦,连续 10 年位居世界首位。

若国家电网"十五五"期间单独新开工即超 3000 万千瓦,叠加南方电网规划新增 3600 万千瓦、五大发电集团及其他主体的并行推进,全行业"十五五"期间的开工总量将对现有在运规模形成实质性倍增压力,配套的设计、土建、机电设备需求将同步放大。
抽水蓄能建设周期通常为 6 至 8 年,这意味着"十五五"(2026—2030 年)期间新开工的项目,其投产窗口将集中在 2032 年至 2038 年。
从工程启动到装机入市,这一时间差决定了 3000 万千瓦的开工目标所对应的市场需求,实际上是在为"十六五"及后续的调节容量供给提前布局,而非直接服务于 2030 年的电力消纳目标。
双 3000 万千瓦目标背后的新型电力系统逻辑
国家电网此次抽水蓄能规划的定量升级,与其"十五五"整体投资目标是配套关系。2026 年 1 月 15 日,国家电网宣布"十五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 4 万亿元,较"十四五"增长 40%(来源:新华网、中新网)。
该文件同时明确,"十五五"年均保障新能源接网不低于2 亿千瓦,到 2026 年经营区新能源发电量占比需达到 25%,2030 年达到 30% 以上。
这组数字指向同一个工程约束:当风光装机以年均 2 亿千瓦的速度扩张,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必须同步跟进,否则弃电率上升将成为刚性掣肘。抽水蓄能作为当前单体容量最大、调节周期最长、综合成本最低的储能方式,是新能源大规模接入背景下不可替代的调节资源。
国家电网在十项举措中同步提出,将推动新型储能年利用水平超 1000 小时,这一目标的实现,部分依赖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协同调度所形成的系统灵活性。
十项举措的完整产业链传导
《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中,抽水蓄能是第七项,前六项构成了理解它的系统背景。第二项明确"十五五"期间跨省区输电能力较"十四五"末提升 35%,力争已纳入规划的 15 回特高压直流工程尽早投产;第三项承诺持续加大配电网投入,容量增加 9 亿千伏安以上。
这三组目标共同构成了新型电力系统的"源—网—储"协同扩张框架,抽水蓄能的 3000 万千瓦开工量是其中"储"侧的量化锚点。
对产业链的直接影响涵盖以下几个可识别的下游板块:抽蓄电站土建工程由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央企承接约 90% 以上的历史份额,这是其抽蓄业务收入增长最直接的订单来源;
水轮机组及发电机设备由哈电集团、东方电机、上海电气等主要承接,尤其是可变速抽蓄机组的推广将带来单台设备价值量的显著提升——国电南瑞已完成 300MW 级变速抽蓄系统的交付(来源:36 氪),这是国内已投产的最大单机容量变速机型。
"十四五"执行情况与"十五五"开工目标的可达性判断
评估"十五五"超 3000 万千瓦开工目标的可达性,需要对照"十四五"的实际执行情况。
国家电网"十四五"抽水蓄能开工目标为超 2000 万千瓦,从已公开的项目进展来看,新疆哈密、山东蒙阴、吉林安图等一批电站的建设与前期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但"十四五"总开工量的最终核准数据尚未经国家能源局正式汇总发布,这是外部评估"十四五"完成率的数据缺口。
从制约抽蓄开工规模的工程约束来看,当前主要瓶颈已从政策审批端转移至地质勘探、移民安置和接网工程协同三个环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 2025 年 2 月联合发布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核准程序已进一步明确,但环评和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周期仍是制约实际开工节奏的关键变量。"十五五"超 3000 万千瓦目标能否完整兑现,最终将取决于各储备站点在地勘和手续完备性上的前期工作质量。
容量电价机制是投资可行性的制度性前提
抽水蓄能大规模开工的另一面,是投资经济性的可持续性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 年发布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核定规则》,新建抽蓄电站适用两部制容量电价:容量电费纳入各省级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疏导,按照核定容量电价乘以核准装机容量计算收入,并引入可用率激励机制,运行可用率超过 95% 可获得额外容量电费。
这一机制的设立,是"十四五"以来抽蓄开工显著提速的制度性前提,也是"十五五"继续保持高开工强度的商业逻辑基础。
但当前仍存在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结构性问题:随着开工规模的急剧扩大,容量电费疏导的省级承载能力是否匹配,即抽蓄容量电费最终体现为输配电成本的用户侧分摊比例,将随在运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而持续上升。
这一问题的市场化解决路径——包括容量市场建设和现货市场峰谷价差的扩大——是"十五五"电力市场改革所需推进的配套议题,也是决定"十五五"超 3000 万千瓦目标能否从政策意图转化为有效投资的关键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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