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觉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快速研空解決纳税人缴费人及基层税务机关在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做了2022年3月至10月的退税减税政策专题。涉及增值税留抵退稅、增值税加计抵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业务适用简易征收、转登记纳税人挂账进项税额处理方法、航空铁路晢停预缴增值税等政策。
第一章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一、关于政策背景及基本概念
1、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稅应纳税额=当期销顼税额-当期讲顼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完的剩余部分即为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即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两种处理方式既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这种依纳税人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方式即增值税留抵退税。
2、关于2022年的留抵退税政策
与往年相比,2022年的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更大,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之举。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难度加大。国家实行大规模留抵退税,通过更大力度的退税红利直达快享,彰显了支持发展的决心,体现了鼓励投资的宏观导向,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突出强调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通过向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倾斜,加强对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困难服务业等支持力度,既扩投资,叉调结构、稳就业,为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二是优化增值税制度的精进之举。实施留抵退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企业因为大额投资等因素形成的留抵税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使增值税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完善平衡,增值税中性特征更加凸显。今年在原先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对存量留抵税额给子退税,是向着完善留抵退税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更是向着构建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增值税制迈出的重要一步。
3、关于存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0。
4、关于增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末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5、案例:
某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去年享受了增量留抵退税,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有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退税力度吗?和此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总的来说,在2022年,原适用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小微企业,新增适用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税的政策;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不需要满足 “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增量留抵税额的退税比例自60%提高至100%,并新增适用存量留抵稅额全额退税的政策。因此,如果你公司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并符合相关留抵退税条件,可对照规定申请适用力度更大的小徽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二、关于政策背景及基本概念
6、案例:
某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如果想在4月份申请退税,需要如何操作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2022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目。
因此,如果公司待合相关退税条件并计划在2022年4月份申请留抵退税,需要在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先完成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在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至2022年4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均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7、案例:某司符合今年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请存量留抵退税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
纳税申投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如果你公司为符合14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如果你公司为符合14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4-6月,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8、案例:
某司不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也适用2022年4月至6月延长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投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问,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述留抵退税申请时问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包括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
三、关于小微企业留抵退税
9、案例:
某司是一家建筑企业,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4600万元,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为650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稅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建筑业中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从该司相关指标数据看,虽然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6000万元,但因2021年末资产总额未达到5000万元,因此,该司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10、案例:
某司是一家餐饮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55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餐饮业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餐饮业的具体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该公司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为550万元,在2022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11、案例:
某司是一家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我们发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都没有,“教育”行业的划型标准,如何判断我公司是否属于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呢?
按照《财政部 稅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对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 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稅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教育”行业不属手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列行业,因此,该公司应按照上述标准确定是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
12、案例:
某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未的资产总额是80亿元,请问我公司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稅政策吗?
按照《财政部 稅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小额货款公司,按照《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 (2015)309号)中的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额货款公司的具体标准为,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你公司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1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80化元,该公司在2022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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