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市立新”)、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县立新”)、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山县立新”)取得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
3个项目共计拟投资13.4亿元,涉及储能总规模0.5GW/2GWh。
具体情况如下:
1、立新和田市100MW/400MWh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项目拟投资28,000万元,折合单价0.7元/Wh,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立新民丰县200MW/800MWh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项目拟投资53,000万元,折合单价约0.66元/Wh,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3、立新皮山县二期200MW/800MWh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项目拟投资53,000万元,折合单价0.66元/Wh,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体量大,构网型独立储能大势所趋
近年来,作为电力“双高”特征下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技术,构网型储能无论是招标体量,项目应用、技术进展还是产业链布局,都展现出了强大的发展潜力。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占比的持续提升,促使传统以同步发电机为主体的电力系统,向高比例新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装备的“双高”新型电力系统转变。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明确提出新能源场站短路比应达到合理水平,同时电力系统需具备惯量和短路容量支撑能力。
构网型储能由此应运而生,其核心优势便是保障电网稳定。
构网型储能技术通过超配PCS方式提高过载能力构建起支撑大电网稳定运行的电压源,可以起到快速调频调压、增加惯量和短路容量支撑、抑制宽频振荡等作用,从而增强电力系统稳定性。
跟网型储能与构网型储能对比图
此次,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3.4亿元 的投资项目,全部采用构网型独立储能不仅是对构网型储能应用的延续和深化,同时也是对此前相关国家政策上的支持相应。
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共同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提出推进构网型技术应用,根据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运行需要,选择典型场景应用构网型控制技术,具备主动支撑电网电压、频率、功角稳定能力,以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地方层面,自西藏2023年在全国首提强配构网型储能之后,新疆、辽宁、福建、陕西、内蒙、江苏等多地也相继出台了构网型储能支持政策。
有机构预计,未来5年,构网型储能在全球有望达到20%的渗透率,国内构网型储能市场在全国及各地政策支持和电力系统改造等刚需下渗透率有望加速提升。可以预见,未来,招投标市场将有更多、更大的构网型储能招标需求释放。
免责声明: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储能知识库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或者其他任何异议,欢迎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