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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股票非交易过户,上市公司实控人及高管被查,补税2.14亿!

案例!股票非交易过户,上市公司实控人及高管被查,补税2.14亿! 五筐经济发展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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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股市某只“大牛股”卷入一场“避税”风波,其股东5人被追缴税款共计2.14亿元。究竟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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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未交税

补税高达2.14亿元

日前,6倍“大牛股”石英股份的实控人、高管等5人因“股票非交易过户”被查。

来看看事情经过:

1.涉事主体:河南金海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岸公 司”)、石英股份(上市公司)、陈士斌等自然人5人。

三者关系如图:

2.涉事事由:

石英股份股价上涨前,金海岸公司以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份分配给陈世斌等5人,随后金海岸公司注销。

3.过户过程:

4、最终结果:

(1)金海岸公司注销,欠缴企业所得税1.34亿元;

(2)石英公司股价大涨近6倍;

(3)陈士斌等5人因为股票非交易过户后,直接持股石英公司,股票获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5、税务处理:

(1)金海岸公司欠缴的1.34亿元向股东陈士斌等5人追缴;

(2)向陈士斌等5人追缴税款2.14亿元。


划重点!

在这个案例中,违反税法规定的做法有两项:

(1)金海岸公司在注销前夕,以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份分配给陈世斌等5人,属于注销前分配实物资产,但金海岸公司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2)陈世斌等5人得到股票后,股票价格大涨,属于是个人股东收回的资产大于其投资成本的情况,但是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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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票“非交易过户”?

过户需不需要交税?

一、什么是股票“非交易过户”?

众所周知,一般上市公司股票的过户交易都是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而非交易过户是不通过场内或场外交易的形式,而使股票的所有权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过户。

主要包括三种形式:

二、股票“非交易过户”需不需要交税?

当然需要!

以上述案例为例:

1.金海岸公司作为股票的出让人,需要缴纳:

2.陈士斌等5人作为受让人,在股价大涨股票获利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确定相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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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掌握!

个人持有和转让股票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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