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是指纳税人因跨省经营或管理需要,与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在上海市进行纳税申报后,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款从上海市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上海市国库。
下面列举三种类型,适用范围和登录方式都不一样,需要对号入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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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适用 范围 |
登录方式 |
功能目录 |
功能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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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来本市报验户 |
外省纳税人在本市提供建筑服务 |
自然人登录 |
跨区城涉税事项管理(外省来本市经营)一选择建筑项目 |
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报验户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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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来本市税源户 |
外省纳税人出租持有、交易本市不动产、在本市购买车辆 |
产、在本市购买车辆 通过“特定主体登录”中的“外省市税源户” |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本市跨区适用) |
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本市跨区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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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企业 |
使用外省开立账户需缴纳税费入本市国库的情形 |
企业登录 |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
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
登录方式
1、外省来本市报验户
2、外省来本市税源户
出租持有、交易本市不动产、在本市购买车辆的外省来本市税源户通过“特定主体登录”中的“外省市税源户”进行登录。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本市跨区适用)进行跨省异地三方协议签订。
3、本市企业
本市企业使用外省开立账户缴纳税费入本市国库的,进行正常的企业登录即可,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三方协议签订和撤销
完成登录后,找到对应功能模块后就可在线签订三方协议了。可以同步注册地三方协议,也可以手工录入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和纳税人名称一致且银行支持异地账户网上签约的,可全程网办,协议验证通过后即刻生效。
如两者名称不一致需要办理纸质签约的,请提前确定是去注册地签还是在上海市签,并注意上海市的签约条件。
具体签订过程可参考《跨区域涉税事项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操作手册(外省来本市)》操作。对已经签订的三方协议可随时进行网上撤销。
银行端查询缴税
完成申报后,电子税务局也支持跨省异地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与纸质三方协议签订相类似,都属于线下银行网点办理的业务,哪些银行支持哪些地点办理可参照纸质签约。
特别注意部分银行未开通此业务;部分银行不支持在上海网点办理此业务,需要去异地开户网点办理银行端缴税;还有部分银行办理线下业务(包括纸质签约和银行端查询缴税),需要开通账户的全国通存通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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