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时发现某企业3年间竟相继作废了逾6000份发票。
后查实该企业通过违规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4116份的方式,隐匿营业收入3.26亿元。针对企业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追缴相关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1.04亿元的处理决定。
实际上,大量、频繁作废发票的风险是非常巨大的,甚至还有很多企业一到月底,发现进项不够了,就开始大量作废发票。
殊不知在金税四期+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大数据的三重检测下,相当于直接给税局递交把柄!
真·自己作死!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放心的作废发票呢?继续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