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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如需复核怎么办?

关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如需复核怎么办? 五筐经济发展
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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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




电子税务局复核办理流程如下: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核】

(点击查看图片大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四、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END


五筐经济发展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90弄1号204室

咨询电话:021-6302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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