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钢铁行业影响几何?(有节选)
中国冶金报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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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欧盟为减少境内外企业在碳排放成本上的不对称和碳泄漏(在严格的减排政策下,一国本土企业向减排政策宽松的国家转移的现象)出台的碳关税政策,于2019年首次提出。今年初以来,在欧洲经济衰退、新冠肺炎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关键领域竞争加剧的大环境下,欧盟加快了CBAM机制的立法速度。
CBAM对钢铁行业的主要影响及应对建议
从实施时间上看,CBAM过渡期于2023年开始,涉及出口的企业需要向进口方报告产品的碳含量,并且进口方极有可能提前要求其提供碳数据,以便筛选形成更低碳的供应链体系。因此,笔者建议:
其一,钢铁企业应尽早夯实数据基础,重视碳数据管理。
科学客观的碳排放数据是顶层设计、潜力分析和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用详实、科学的数据量化产品的碳足迹,并开展生命周期评价、绿色认证等工作,才能够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我国对欧盟直接出口钢铁产品相对较少(2020年,我国钢材出口总量5534万吨,其中对欧盟出口量200.2万吨,占我国出口总量的3.7%;2020年,我国自欧盟进口钢材124.2万吨,净出口量为76.0万吨),但是对于钢企而言,无论产品是否直接出口到欧盟,碳排放数据披露、开展生命周期评价等都有可能成为常态。CBAM机制仅为欧盟“Fit for 55”一揽子政策的一部分,但对钢铁企业影响更为显著。一方面,一旦钢铁下游行业涉及向欧洲出口,钢铁企业作为原料端,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碳数据,如汽车零部件加工、家电等;另一方面,一些跨国企业提出了碳中和目标,对全球各生产基地的采购、生产等都提出了降碳的要求。与这些公司相关的产品,虽然可能不涉及国际贸易,但也需要提供碳数据和减碳目标方案。
以汽车行业为例,宝马集团计划在2030年在供应环节的碳排放较2019年降低20%,对于钢材原材料,将主要通过使用绿色能源、应用更高强度产品和利用更多废钢来实现。沃尔沃计划在2018年~2025年间,供应链排放总量削减25%,到2040年供应商实现近零排放。汽车企业在自身承担碳中和责任的同时,也对供应链提出了更高的减碳要求。
其二,钢铁企业应做好进入全国碳市场准备,积极参与碳交易。
CBAM提出,如果外国生产商已经就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从相关碳排放市场购买过排放额度或缴纳过碳税,则进口商可以相应抵扣其应购买的欧盟碳进口许可。目前CBAM对于定价机制仍不明确,如果仅考虑从碳市场体现的“显性碳价”,那么钢铁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艺创新、研发攻关等无法通过碳市场体现的投入,即“隐性碳价”则难以被量化。企业在直接出口时,有可能仍需支付国内碳价与欧盟碳价之间的差额。从目前的情况看,截止到12月15日,中国碳市场共运行102个交易日,累计成交1.07亿吨,成交额达44.26亿元,均价仅为41.4元/吨;但欧盟的碳价在全球能源紧张的背景下从年初的25欧元/吨一路攀升至12月8日的89.37欧元/吨的历史最高值,约为我国目前碳交易价格的15倍。
相对于欧盟,我国目前的碳价对我国钢铁企业降碳的驱动力略显不足。试点区域碳市场仅覆盖了粗钢产量的七分之一,各试点碳市场核算方法学、配额分配机制、履约和交易规则等差异较大。虽然钢铁行业已确定要纳入全国碳市场,但具体时间、机制、方法学等均尚未明确,大部分钢铁企业处于积极摸索并持续观望状态。
作者 | 陈瑜赵楠,编辑 | 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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