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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钢网金融事业部负责人:支付新政对B2B基本没影响,从长远而言是利好

找钢网金融事业部负责人:支付新政对B2B基本没影响,从长远而言是利好 不止是钢货
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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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磅|三家券商研究所携手业内专家周末点评支付新政 华泰&东方&安信等证券研究 2015年8月2日 【备注

重磅|三家券商研究所携手业内专家周末点评支付新政

华泰&东方&安信等证券研究 201582

【备注:2015731日,央行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场关注度非常高。包括东方证券、安信证券、华泰证券等的诸多相关首席均邀请了嘉宾进行点评,小钢摘取了部分不涉及到上市公司的部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东方证券银行业首席王剑、计算机资深张颖共同主持召开了电话会议,并邀请了行业资深专家江南愤青进行解读;安信证券计算机胡又文、安信证券金融首席赵湘怀也邀请了京东金融副总裁、国内最大支付公司资深专家、P2P专家等进行了解读,华泰大金融首席罗毅、华泰联合证券传媒互联网首席禹媚、华泰旅游首席薛培培则联合邀请了找钢网金融业务负责人华硕、诸葛理财董事长吴琼、91金融CEO许泽伟等进行了点评。

其中对于B2B的部分,值得各位重视的观点是:

1)“如果基于支付业务及数据,形成业务闭环,拓展延伸至供应链金融及征信等,那牌照本身依旧重要。一方面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对这类公司而言,如果完全依赖于其他支付平台(如支付宝),相当于原有交易流水和数据都能对支付宝可视,那公司本身的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位置很可能被外部平台所替代

2)找钢网华硕:从支付的角度来看,意见稿的出台对B2B电商基本没什么影响;从长远的角度来讲,反而认为对B2B行业以及基于行业的互联网金融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一、找钢网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华硕:支付新政对B2B基本没影响,从长远而言是利好

禹媚的传媒与互联网研究 201582

大家好,我是找钢网金融业务的负责人华硕,因为找钢网是一个B2B的电商,那么我就从两个角度来简单分享一下这次意见稿的出台对B2B行业的影响。

首先,从支付的角度来讲,这个意见稿的出台对找钢网的影响不大。因为从我们的客户都是企业级客户,交易的金额比较大,他们平时就更习惯于用网银转帐。另外从便利性和客户体验的角度来看,我们和To C端电商在操作场景上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对于To C客户来讲,假设你要买一个手机,决定买手机和付款的都是同一个人,所以使用三方支付就很方便。而对于企业级客户交易来说,我们的客户他们的采购和付款其实并不是一个人,他们决定采购的是他们的采购员,而付款通常是他们的财务,所以在使用上,第三方支付没有带来什么便利性。所以,从支付的角度来看,意见稿的出台对B2B电商基本没什么影响

再谈谈对我们做的互联网金融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影响,对于找钢网这类自己也在做金融产品的B2B电商交易平台,其实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为什么这么说呢?结合前段时间出台的互联网金融管理办法,里面明确提出互联网金融要成为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而对于找钢网来说,这也一直是我们的方向,我们一直希望能让我们平台的数据变成信用,信用产生价值,我们未来的定位其实就是帮能够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做行业客户的数据输出和信用管理,这个管理办法只是让我们的目标更加明确了而已。

而对于供应链金融来说,在B2B领域,企业级的支付现在部分银行已经做得非常成熟,如果我们能把我们平台的支付端嫁接上去,就能让银行更好的了解我们,也能更好了解我们上下游那些处在钢铁行业中的企业,这样我们觉得非常有助于让银行的资金重新注入钢铁行业。

之前钢铁供应链金融之所以出现那么多的问题,我认为核心问题就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让银行对给钢铁企业的贷款无法实现资金流的实时监控,也就是说,银行做钢铁供应链金融,放完一笔贷款之后,其实这笔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就已经结束了,银行不知道货物实时的销售情况、真实的库存周转情况、实时的市场情况以及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但通过我们和金融机构做了信息系统的对接之后,就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让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信息流和现金流一一匹配,并实时处于金融机构的可监控状态下,这样银行可以就更放心的放贷。这个对于钢铁行业内的企业来说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最便宜的钱还是来自银行,这样在未来的某一天,从业者就能利用自己的信用从银行拿到低成本的资金。

结合以上两点,其实还可以推动未来行业金融更加的精细化的分工,以后银行只负责提供低成本的资金和支付的渠道,而像找钢网这样的交易平台则提供行业数据以及以交易数据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级,而这两者加在一起就是行业银行的雏形。我们非常确定,未来的银行业一定会细分,不会像现在一样,一个银行做所有的事情,而是会出现像钢铁银行、木材银行或者是石材银行这样为垂直细分领域服务的专业银行,而B2B电商平台和传统银行的深度结合,一定会加速推进这个进程,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各司其职,互联网和金融更好的结合,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对意见稿的出台,并不觉得很悲观,从长远的角度来讲,反而认为对B2B行业以及基于行业的互联网金融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二、东方证券分析与解读:

1. 让支付回归通道本质。国际上支付机构都主要是通道功能,而资金沉淀需要有较强的监管。国内支付机构形成了庞大的资金沉淀,但央行能监管的是支付这块儿,沉淀资金监管主体和方式不明确。所谓的限额,是针对虚拟账号沉淀资金规模的限制,最终目的就是不让支付公司有太多资金沉淀。而对于正常的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等,还是可以正常开展。

2. 监管方向:去银行化、去银联化。银行化:只能做支付,不能有存款。支付业务是监管盲区,有洗钱风险;去银联化:支付宝账户很多,绕开了银联的清算系统,这是一个大的风险,也导致监管丧失转账数据,不知道钱去哪儿了。

3. 龙头支付公司守法合规,有问题的公司主要是小公司,行业是主流是好的。支付公司以前有些打余额的主意,未来的商业模式包括:1>大数据:支付数据是可以留在支付公司的,以后可以大数据挖掘,做征信、数据营销;2>实现行业资源的封闭运作,为行业公司提供商业闭环;3>金融:蚂蚁金服有很多金融牌照,支付只是通道。我们对支付行业的未来看好,想象空间很大。

4. 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备付金利息收入、以及数据运营收入。利息收入是对中小型支付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对中小第三方支付平台造成压力。备付金一方面可以产生利息,另一方面,监管规定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当平台到达一定规模后,注册资本占用资金庞大,成为一种负担。因此我们看到了2013年,以支付宝为代表,推出了余额宝产品,主动分流客户备付金,即降低平台资金沉淀规模。因此新规对龙头支付公司影响有限。

5. P2P公司成本增加。在原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模式下,P2P公司将资金托管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的转入、支取都是在第三方平台内部完成,不涉及到银行网管的清算。费用较低。新规中,年20万的限额导致超出20万的部分,每次支付必须过网管。老百姓理财超过20万是很容易了,《征求意见稿》增加了P2P业务的交易成本。

三、东方证券和江南愤青Q&A

QP2P公司的资金原先允许托管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新政叫停后,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及P2P公司各会有什么影响?

原先传统P2P资金托管模式已经不能再做;同时原先平台将资金放在第三方支付资金池里,划转成本低。但是根据新规,目前已经不允许,对中小支付平台基于资金托管的盈利模式冲击会比较大;纯粹做支付基本不赚钱。目前文件可能留有余地,不然的话大量P2P离开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有接入银行或者裸奔,对行业影响很大。

Q:对支付宝,是否会影响?

对支付龙头公司,影响有限。支付宝2013年就推出了余额宝业务,支付宝和财付通为代表的大型支付平台而言,已经通过对接货币基金,主动分流平台沉淀资金。支付宝平台上发生的支付行为,大部分来自于余额宝、或者网管支付、快捷支付。真正平台上沉淀资金支付的占比较小。另一方面,支付是两者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个基础设施,未来能通过更多的金融产品销售、征信等数据运营变现。

Q:目前主要盈利,来自于资金沉淀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未来如何转型?

目前拿到牌照的公司不少,但大部分小型的支付公司,依靠沉淀资金为生,转型比较困难。支付的应用转型,龙头支付公司更有优势。

Q:第三方支付限制以后,对已经获取或期望获取支付牌照的公司,有何影响?

要区分对待。就支付业务本身而言,一定是受到了限制。但对那些已经获取或者正在获取的上市公司而言(如用友软件、刚泰控股等),其获取支付牌照的目的,是通过支付数据沉淀,延伸到供应链金融等其他业务。所以对这类公司,支付业务不能孤立出来看

Q: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价值是不是降低了?

纯粹支付牌照而言,其价值肯定是下降的。对于纯粹的小型支付公司,沉淀资金减少后,收益影响大。牌照价值要看公司持有牌照的目的。如果基于支付业务及数据,形成业务闭环,拓展延伸至供应链金融及征信等,那牌照本身依旧重要。

一方面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对这类公司而言,如果完全依赖于其他支付平台(如支付宝),相当于原有交易流水和数据都能对支付宝可视,那公司本身的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位置很可能被外部平台所替代。

Q:以后会不会给支付公司发放不一样的牌照,设定不同的支付金额?

有这个说法,但不太可能。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包括收单、预付、网络牌照。主要看收支付牌照的公司对支付业务的定位。

Q:第三方支付如果是纯粹的支付渠道,央行是否反而会放开支付牌照了,如果支付都放开了,对银行会有什么影响?

支付牌照不是太少,而是太多。目前大的寡头定下来了,行业格局固定化。不管监管办法出来还是不出来,行业格局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央行可能不会放太多牌照,因为它自己知道牌照已经太多了。对于银行业的影响有限,托管余额增量影响也不大。

四、安信证券和京东金融集团副总等Q&A

问:如果政策立即实行,会对京东支付上对理财投资、白条消费等等方面在流程上会有怎样的影响?

答:没有特别大的影响。本身p2p类产品本身做得比较严谨,并且也不多,而对于内部支付的用户来说,第三方基金的销售以及白条支付的支持影响都比较小。另外,对理财通卖宝宝类的产品等,应该影响也不大,更多影响的是p2p这一端。

问:刚刚提到的中小p2p公司的虚拟账户是否未来实际上就不允许存在了?

答:如果我要完全脱罪,专业借款人把钱借给了人,由此形成债券资产,再转让给理财人。但是实际场景中,往往是反过来的,是先吸纳资金,而后放贷。对于小的平台,本来自己就没有钱,而在吸纳足够资金之前可能有较长的时间段,在理财账户中如果可以开设虚拟账户并转入,那么既解决了用户的体验问题,也解决了脱罪的问题。

问:请教京东的姚总回答一下意见稿对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这方面有什么影响?

答:对供应链金融影响不会很大。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主要服务于内部的商户和供应商,另一方面我们现在有一个走出去战略,与其他的合作伙伴一起做供应链金融。依靠京东自己的模型和数据以及合作伙伴的数据在做供应链金融时,主要是信用贷款还有保理这类产品,而支付主要是做为风控的手段和工具。比如说做保理时,一旦出现坏账,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先把资金先扣住,相当于贷后管理一个重要手段。而对于资产证券化,我们通过贷前的分析和贷后支付手段的控制,也不会有大影响。

问:以往供应链金融和资产资产证券化平台想要打造闭环,会不会因为第三方支付和金额的限制,还是需要银行的对接才能完成整个平台的交易,如此是否会因抬高了整体的交易成本而导致收益性下降?

答:至少在近期,我们做供应链金融和资产证券化并不是想打造闭环,而是希望通过资产证券化把供应量金融产品标准化,然后可以在标准化的市场流通。购买的客户多是B端的银行、保险等,所以我们并不是想打造闭环,而是希望通过资产证券化这个工具使得我们的产品和风控更加的合规和有效,更容易被B端的客户认可,进入他们的市场。

问:供应链金融的数据管理是在这个平台上的,资金流方面是否还需要银行体系做部分的支持?闭环的系统如果构建完成,平台是否可以通过大数据去获取资金流的高额息差?

答:我们在做供应链金融的风控是有差异化的。对于一家公司,无论是对商户还是供应商,我们会对考虑他们在京东上的行为以及对他们的行为进行预测,而不仅仅考虑抵押和财务报表,同时把客户在行业中的表现、产品受欢迎程度和价格走势等等因素作为风险的考虑,最后给一个评分,基于评分给予信用,以及贷前贷后的管理。差异化会反应在供应链金融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同时我们也会把重要的数据与B端的客户分享,获得B端市场的理解和认可。闭环不是我们的核心诉求,我们希望和B端的客户--银行、券商、保险等合作,把供应链金融产品带入B端市场进行销售,获得更好认可和更高的流动性,而不是去赚取高额的息差

问:账户余额支付的情况有无必要向银行作披露?

答:分两种情况。如果收付双方是非消费转账,而且使用的都是支付机构的账户,则信息是在支付机构内部流转,存管管银行和中央银行对这方面信息都没有掌握到。如果收款方是商户,则按以往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将消费者付给商户的资金划入商户的银行账户中,但实际中执行不严格,很多是划到了商户在支付机构的账户中。

问:规定中对账户余额交易上限做了限制,而对账户余额上限没有限制?

答:规定没有直接限制,但转出有限制,实际效果相当于余额上限有限制了。

问:规定对转账费率有提升吗?

答:目前如果是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转账的话,大部分机构在移动端是免费,在PC端有收费。将来如果不能通过余额转账而是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话,银行可能会对支付机构有收费要求,至于支付机构是否转移对用户收费要看机构内部的策略。

问:这次意见对支付宝的影响有多大?

答:阿里具备网商银行牌照,可以利用牌照重新打通闭环,但这取决于阿里的操作。

问:政策对支付宝的正常消费支付影响不大?

答:是的,央行方面收集的数据应该是没问题的。规定对支付宝的正常消费支付无大影响,反而对消费者安全及维权方面有了更多保护

问:政策对支付宝的金融产品代销渠道功能影响大吗?

答:不大。传统方式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一般是通过账户余额和快捷支付方式支付,支付机构的支付功能不变,对代销也不会有大影响。唯一的影响可能是资金流入的是理财产品账户里,而不再停留在支付机构的账户中。

问:政策对第三方支付的小贷业务会产生影响吗?

答:小贷是信贷产品,贷款资金来源是公司自己的,授信也是由公司自己做的,跟银行无关。小贷产品“花呗”除在公司自己平台上使用,目前也能在其他平台上,甚至还会延伸到线下,是类似信用卡的产品。按规定信用卡类产品只能是银行来做的,小贷产品“花呗”在这方面有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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