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钢网:大股东股权变更公告
搜狐财经 2015年7月23日
钢钢网(831277)7月23日发布大股东变更公告,但是实际控制人并没有变更,具体信息如下:
一、原第一大股东情况
本次认购前,周之锋和刘长江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4,656,000股,持股比例为77.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
二、变更原因
上海山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04月23日通过协议认购的方式认购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9,595,200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39.43%;并于6月12日足额认缴股份认购款,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此次发行并未改变公司实际控制人,而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持股方式变化,即直接持股转为间接持股。
三、第一大股东变更
2015年04月23日,上海山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协议认购的方式认购并持有公司股份19,595,2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9.43%,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周之锋享有上海山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2.75 万元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比例为80.51%。
此外,周之锋、刘长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560,800股、2,095,2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15%、4.22%,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认购完成后,周之锋和刘长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上海山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山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3年5月17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2928号三楼31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之锋,股权结构为: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之锋 2,012.75 80.51% 2 魏智安 487.25 19.49% 合计 2,500.00 100.00%。
四、第一大股东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股份认购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之锋、刘长江没有发生变化。本次股权变化对公司经营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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