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全面清剿"地条钢" 违规使用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大众网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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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禁止使用"地条钢"工作的通知,全面清剿"地条钢"。对发现违规使用"地条钢"的在建工程,将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
近期,国家及省市先后下发全面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行业实际,临沂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禁止使用"地条钢"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地条钢"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后轧制成材,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控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扰乱了钢铁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通知中提到,钢材进场前必须出具备案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手续,绝不允许将"地条钢"用于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进行现场抽样送检,认真履行见证取样送检责任,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对发现违规使用"地条钢"的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工程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充分利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及时逐级上报并向社会曝光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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