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
关于动拆迁相关政策解答
A:
在选择纯货币安置的情况下,动迁补偿款这块“大蛋糕”主要由以下几部分“小蛋糕”组成:一、评估价格,二、价格补贴,三、套型面积补贴,四、按期签约奖,五、配合签约奖,六、集体签约奖,七、搬迁奖励,八、均衡实物安置补贴(自购房奖励补贴),九、搬家补助费,十、家用设施移装补贴,十一、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材料费补贴,十二、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贴,十三、证照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第八项中的均衡实物安置补贴(自购房奖励补贴)通常最低30万起步。在选择产权调换的情况下,即通常所说的“以房换房”的补偿方式中,如果由被补偿人自己选择调换房屋的,则此项补贴不再享有。但如果接受基地指定房源,则该补贴款仍可享有,但是补贴会比纯货币补贴少。
A:
按照上海高院2004年3号文的规定:没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因为结婚原因实际居住满5年以上的,也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同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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