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
关于动拆迁相关政策解答
A: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71号令)第三十一条(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折算公式: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一般在正式征收方案里会公布)
为什么是人均低于15平而不是22平?
小编举例说明让大家更加清晰了解!
C户:房屋价值补偿(三块砖)的总额为150万元,折算单价为2万元,经认定的居住困难户人数为3人,因为150万元÷2万元÷3人=25平方米>22平方米,故不属于居住困难户,不能享受保障补贴。
D户:房屋价值补偿(三块砖)的总额为150万元,折算单价为2万元,经认定的居住困难户人数为4人,因150万元÷2万元÷4人=18.75平方米<22平方米,故属于居住困难户,可以享受保障补贴。
D家可享受的保障补贴数额=2万×4人×22平米-三块砖总额150万=26万元
根据小编举例说明可知,需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人均低于15平)筛选出符合计入核定家庭面积人数(居困人口数)条件的在册户籍人员,再套用折算公式,若该户人均不足22平方米的,增加保障补贴款。增加的保障补贴款➖房屋补偿金额=保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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