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
关于动拆迁相关政策解答
A:
为保障房屋共有产权人及户籍在册居住人员的补偿权益不因签约日期的拖延而受损,除不愿签订动迁补偿协议的产权人之外的其他共有产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是有效的,前提是其他共有产权人占3分之2以上。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有居住房屋的产权人为国家,公房承租人对该房屋享有的仅是承租使用权。公房承租人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已死亡,其因不具备主体身份而无从享有征收补偿利益,即征收补偿利益中不存在公房承租人的遗产,故其继承人无权要求参与征收补偿利益分配。仅在被征收的公有居住房屋内,除已故承租人外无其他户籍在册人员的特殊情况下,征收补偿利益可作为公房承租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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