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
关于动拆迁相关政策解答
A:
1.在他处拥有公有住房使用权,或者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含宅基地、商品住房包括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形);
2.截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5年内将已购公有住房、私有产权房出售或赠与、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交换,或者获得过住房货币补贴;
3.他处房屋获得过拆迁补偿安置,或者房屋征收补偿;
4.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A:
这类属于未经登记的房屋,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有关材料证明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并用于居住的房屋,以区房屋测绘中心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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