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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想卖房?害怕颠沛流离的租客,速看此攻略

房东想卖房?害怕颠沛流离的租客,速看此攻略 上海链家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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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现房东想卖房,当租客的不禁心头一紧,如何保护自己不受颠沛流离之苦?链链给您来支招



发现房东想卖房

当租客的不禁心头一紧

如何保护自己不受颠沛流离之苦?

链链给您来支招

Ⅰ.租客是否有权阻止房东出售房屋?

虽然租客获得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是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房东,因此房东想要出售房屋,租客无权阻止。

Ⅱ.房东为了卖房方便,能否赶走租客?

租赁合同的实质是租客通过支付租金获得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因而在合同期内,房东即便想要出售房屋,也无权逐走租客。

Ⅲ.房屋交易后,新房东企图赶走租客,或者上调租金,该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即便房屋易主,原有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合同期内,新房东无权赶走租客,也无权上调租金。

Ⅳ.房屋带看干扰租客正常生活该怎么办?

租客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因此有权拒绝房东带人看房。但是,房东仍为房屋的所有人,有处置、出售房产的权力。对于这一问题,房东与租客可以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双方也应该相互协调看房的时间,尽量少干扰租客的正常生活,同时,在看房过程中,也应适当保护租客的隐私。

除了上述内容

租客还有一项非常exciting的权利

不好好了解,就too naive了

进阶攻略

正确认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定义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

细节

a.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b.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c.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然而,优先购买权

并非“无敌”的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案例Ⅰ

杜老伯将房屋租与青年侯某,租期两年。一年后,杜老伯突发心脏病去世,他的两个儿子杜某甲和杜某乙继承了房屋。不久,经过兄弟俩的协商,杜某甲出资150万元,购买了房屋中属于杜某乙的部分,从而完全占有了房屋。侯某得知此事后,以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杜家兄弟赔偿其损失。然而最终,法院驳回了他的赔偿要求。

解析:杜家兄弟继承其父遗产后,就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房屋共有人之间的交易,享有更高层级的优先购买权。


案例Ⅱ

房东傅老太与青年何某达成了一年的房屋租约。何某租住半年后,傅老太瞒着何某,将房屋通过买卖的程序过户给了孙女顾某。何某后来得知了此事,十分生气,认为租约还没有结束,傅老太瞒着他卖了房子,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于是双方对簿公堂。最终,何某的赔偿请求并未受到支持。

解析:由于傅老太的房屋出售对象是其近亲属,因此不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影响。(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案例Ⅲ

戚某夫妇刚将自己的房屋售出不久,即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租客吕某认为他们暗地里卖掉了房屋,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起诉要求赔偿。看房的客户和中介经纪人作证,看房前,房东已提前通知过吕某,看房时,吕某也在场;并且,经纪人还指出,从首次看房到最后成交,历时达3个月。最终,法院驳回了吕某的赔偿要求。

解析:由于案例中的房东已经履行了告知的义务,租客却未在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因此视为自动丧失优先购买权。


案例Ⅳ

房东罗某在租客秦某租住期间,将房屋挂牌出售。秦某知晓此事,表示自己也有意购买。然而最终,罗某将房屋卖给了中介公司介绍的客户翟某,秦某心怀不忿,便以优先购买权受侵犯为由,将罗某告上法庭。法庭审理得知,购得房屋的翟某出价330万元,并且一次性付清了房款;而秦某出价为305万元,并且需要向银行贷款。最终,秦某的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解析:对房东而言,翟某在出价和付款方式方面都明显优于秦某,因此该案件并不符合优先购买权所需要的“同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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