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延期交房潮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对此,有网友表示“可以互相理解”,但也有网友认为,开发商是拿疫情说事,故意延期交房。

这些担心不是没有道理。
近日,上海就曝出了这么一件延期交房的案例。
开发商赶在交房前两天,发布《顺延交付期限通知书》,称疫情为“不可抗力”,交房违约属于“依法合理顺延”。
但业主们显然并不买账,面对漏洞百出的官方解释,以及一拖再拖的交房日期,买了该项目房源的业主集体震怒了!
业主方发布了书面质询与催告函,从7个角度质问开发商!
那么究竟怎么认定延期交房?延期交房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非因疫情而延期交房的情况
超过“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
法律上不可抗力时间应当以疫情对合同行驶的实际影响来决定。具体可以参考政府启动和接触公共卫生紧急响应的时间。
所以大家要留意顺延交房期限是否合理,留意实质性影响工期的时间。如果工地停工1个月,开发商却延迟交房好几个月,肯定不合理。
不能提供疫情影响的证明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如果延期交房不可避免,开发商可以先及时向购房者发布因疫情导致延期交房的书面通知,并收集延期复工、要求企业停工的官方通知文件。一定要提前通知业主。如果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同样要承担过错责任。
疫情爆发后签订的购房合同在疫情爆发之前
疫情爆发后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可以提前预知疫情对工程节点的影响,没有理由在交房时按不可抗力因素免责。
所以对于在疫情期间、或者疫情结束后购房的客户,开发商不能以此为理由,延长交房时间。
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
1、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逾期交房的赔偿金额。
2、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业内一般参照以下两个标准确定:
可将违约金定为每延期一日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格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疫情期间是否可以退房或断供?
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仅影响了买卖双方履约时长,合同双方可顺延相关义务履行时间,包括办理贷款手续、交付房屋、签约时间等,但不能以此为由解除预约合同返还定金。
业主可以退房得有合理合法的硬核理由,比如房企售房之时就承诺无理由退房;或者该项目有严重的质量、违规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退房范围。
对于已经开始还款的借款人,非特殊情况同样不能断供。除非银行有特别告知,否则买房人不能据此断供或延迟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