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倒逼产业升级,数字化管控成为分布式光伏唯一出路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深入推进,山东省分布式光伏迎来爆发式增长。截至2025年6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装机达6000万千瓦,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然而,在高歌猛进的装机量背后,分布式光伏对电网安全运行的挑战也日益凸显。
政策合规的刚性要求
2025年8月,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新增分布式项目并网时必须满足“四可”条件,具备在线参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文件特别强调,投产时未满足“四可”条件的分布式项目,在满足“四可”条件当月月底前覆盖的机制电量自动失效。这意味着不具备“四可”能力的电站,将直接面临经济损失。
电网安全运行的必然需求
山东作为分布式光伏大省,电网承受着巨大压力。传统分布式光伏电站如同“黑箱”,电网无法感知其运行状态,更无法进行调度控制。
随着渗透率不断提高,这种无序并网给电网安全带来了巨大挑战:
电压越限:光伏发电功率波动导致电网电压不稳定
反向重过载:功率倒送导致配电设备过载
频率稳定:大量光伏并网影响系统频率稳定性
“四可”改造让光伏电站从“黑箱”变为电网的可控单元,有效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025年6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已于近日正式实施,为“四可”改造提供了政策背景。
分类管理,明确范围
《实施细则》将分布式光伏分为四类:
自然人户用(接网电压≤380V)
非自然人户用(接网电压≤10kV,装机容量≤6MW)
一般工商业(接网电压≤10kV,装机容量≤6MW)
大型工商业(接网电压=35kV、装机容量≤20MW,接网电压=110kV、装机容量≤50MW)
上网模式与自查比例要求
山东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上网模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但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50%,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对于年自发自用电量低于50%的项目,次年该项目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将增加调峰力度。
针对山东地区的特殊政策环境,我们推出系列“四可”解决方案,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撑。
系统架构:形成数据采集与控制闭环
通过AGC/AVC装置作为核心枢纽,整合电站内各设备数据,经纵向加密装置、4G/5G专网上传至调度中心;同时接收调度中心指令,反向控制电站设备,形成“数据采集-上传-指令下发-执行”的闭环。
需接入的关键设备
逆变器:提供输出功率、电压、电流等数据;接收指令调整输出功率
并网点计量电表:提供并网电量数据,为供电局下发目标值提供数据支撑
并网断路器:接收远程指令实现分合操作,是电网调度的关键执行设备
防孤岛装置:监测电网状态并触发保护动作,保障电网及人员安全
保护及测控装置:辅助电网稳定控制,提升电站运行安全性
气象站:为发电量预测、逆变器效率分析提供依据
从“不可见”到“可观”
改造前:电网无法看到电站运行状态,如同“盲人摸象”
改造后:实时上传电压、电流、功率、发电量等全量数据,运行状态一目了然
从“不可控”到“可调可控”
改造前:电站输出功率完全由光照决定,电网只能被动接受
改造后:电网可下发有功/无功控制指令,电站自动调节输出功率,参与电网调峰调压
从“负担”到“支撑”
改造前:光伏电站被视为电网的负担和风险源
改造后:电站成为电网的可控资源,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支撑
从“风险”到“收益”
改造前:面临限发、罚款、退网风险
改造后:发电收益得到保障,为参与绿电交易、需求响应等增值服务奠定基础
方案一:GIN-6010M AGC/AVC服务器
适用于光伏容量为1MW或逆变器数量为16台及以下的场景,具备:
远动对接:实现电站数据监视与上传,执行调度控制和调节命令;
AGC自动功率控制:接收并自动执行调度有功控制信号;
AVC自动电压控制:实现电网无功电压的精确控制;
防逆流控制:避免并网点功率倒送到电网。
方案二:多合一5G终端
高度集成的一体化解决方案,集数据采集、通信、加密、调控于一体:
5G高速通信:构建独立、可靠的“可观、可测”数据通道,确保海量运行数据实时、准确上传调度主站;
纵向加密安全:端到端防护调度指令,保障“可调、可控”过程的安全可靠;
远动通讯中枢:300+工业协议直采,无缝对接各类逆变器、电表、保护装置;
AGC/AVC调控一体:内置有功(AGC)、无功(AVC)自动调节模块,秒级响应主站指令。
“四可”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已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深入推进,全国已有超过17个省份明确发文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完成“四可”改造。浙江、山东、江苏等光伏大省已将其作为项目并网和运行的前置条件。
改造一小步,收益一大步。把握政策窗口期,就是把握电站的未来!

